定义与示例
在本章中,我们引入了群G的商群概念,这是从群G得到一个“更小”群的方法,正如我们之前对子群所做的那样,我们将使用商群来研究G的结构。群G的结构反映在其商群和子群的结构中。例如,我们将看到,G的商的子群格在G的子群格的“顶部”(在精确意义上)有所体现,而G的子群的格自然出现在底部。因此,通过结合这些信息,我们可以获得关于群G的信息,我们将指出一些分类定理是如何以这种方式产生的。
研究G的商群本质上等价于研究G的同态,即从群G到另一个群的映射,这些映射保留了群结构。如果φ是从G到群H的同态,回想一下,φ的纤维是G中元素集合,这些元素映射到H中的单一元素。
在 H 中的群运算提供了一种 φ 像中的两个元素相乘的办法。这暗示了位于这两个点上的纤维的自然乘法,使得纤维集合成为 a 群:如果 Xa 是 a 上方的纤维,而 Xb 是 b 上方的纤维,那么 Xa 与 Xb 的乘积被定义为 Xab 上方的纤维,即 XaXb=Xab 。这种乘法是结合的,因为 H 中的乘法是结合的,单位元是 H 的单位元上方的纤维,而 a 上方纤维的逆元是 a−1 上方的纤维,这一点从定义中很容易验证。例如,结合性如下证明:(XaXb)Xc=(Xab)Xc=X(ab)c 和 Xa(XbXc)=Xa(Xbc)=Xa(bc) 。由于 (ab)c=a(bc) 在 H,(XaXb)Xc=Xa(XbXc) 中。粗略地说,群 G 被分割成若干部分(纤维),这些部分本身具有群的结构,称为 G 的商群(下面例子之后是正式定义)。
由于纤维的乘法定义来自 H 中的乘法,通过构造,具有这种乘法的商群自然同构于 G 在同态 φ 下的像(纤维 Xa 与其在 H 中的像 a 相同)。
示例
设 G=Z ,令 H=Zn=⟨x⟩ 为阶数为 n 的循环群,并定义 φ:Z→Zn 为 φ(a)=xa 。由于
φ(a+b)=xa+b=xaxb=φ(a)φ(b)
因此 φ 是一个同态(注意 Z 中的运算是加法,Zn 中的运算是乘法)。同时也注意到 φ 是满射。那么 φ 在 xa 上的纤维是
φ−1(xa)={m∈Z∣xm=xa}={m∈Z∣xm−a=1}
={m∈Z∣n divides m−a} (by Proposition 2.3)
={m∈Z∣m≡a(modn)}=aˉ,
即,φ 的纤维恰好是模 n 的同余类。
在 Zn 中的乘法就是 xaxb=xa+b 。相应的纤维是 aˉ,bˉ 和 a+b,因此纤维的相应群运算是 aˉ⋅bˉ=a+b。这就是在加法下的群 Z/nZ,同构于 φ 的像。
这个群的单位元由 Z 中所有 n 的倍数组成,即 nZ,这是 Z 的一个子群,其余的纤维只是这个子群的平移,a+nZ,这个群的运算也可以通过直接从这些纤维中取代表,在 Z 中加这些代表,然后取包含这个和的纤维(这是群 Z/nZ 的原始定义)。从计算的角度来看,通过简单地加代表 a 和 b 来计算 aˉ 和 bˉ 的积,比先计算这些纤维在 φ 下的像(即 xa 和 xb),在 H 中乘以这些像(得到 xa+b),然后取这个积的纤维要容易得多。
我们首先考虑同态及其纤维的一些基本性质。一个同态 φ:G→H 在 H 的单位元上方的纤维被赋予了一个名称:
核的定义
如果 φ 是一个同态 φ:G→H ,那么 φ 的核是集合
{g∈G∣φ(g)=1}
并将表示为 kerφ (这里 1 是 H 的单位元)。
命题 1
设 G 和 H 是群,φ:G→H 是一个同态。
(1) φ(1G)=1H ,其中 1G 和 1H 分别是 G 和 H 的单位元。
(2) φ(g−1)=φ(g)−1 对所有 g∈G 成立。
(3) φ(gn)=φ(g)n 对所有 n∈Z 成立。
(4) kerφ 是 G 的一个子群。
(5) im(φ) ,即 G 在 φ 下的像,是 H 的一个子群。
证明:(1) 由于 φ(1G)=φ(1G1G)=φ(1G)φ(1G) ,消去律表明 (1) 成立。
(2) φ(1G)=φ(gg−1)=φ(g)φ(g−1) ,由部分 (1) 可知 φ(1G)=1H ,因此
1H=φ(g)φ(g−1).
左乘 φ(g)−1 并简化两边得到 (2)。
(3) 这是 n∈Z+ 的一个简单的归纳练习。由部分 (2) 可知,结论 (3) 对 n 的负值也成立。
(4) 由于 1G∈kerφ ,φ 的核非空。设 x,y∈kerφ ,即 φ(x)=φ(y)=1H 。那么
φ(xy−1)=φ(x)φ(y−1)=φ(x)φ(y)−1=1H1H−1=1H
即 xy−1∈kerφ 。由子群准则,kerφ≤G 。
(5)Sinceφ(1G)=1H,soim(φ)isnonempty. 如果 x 和 y 在 im(φ) 中,比如说 x=φ(a),y=φ(b) ,那么 y−1=φ(b−1) 根据(2)使得 xy−1=φ(a)φ(b−1)=φ(ab−1) ,因为 φ 是同态。因此 xy−1 也在 φ 的像中,所以根据子群准则,im(φ) 是 H 的子群。
我们现在可以定义一些与商群相关术语。
商群的定义
设 φ:G→H 为一个核为 K 的同态。商群 G/K(读作 G 模 K )是一个其元素为 φ 的纤维,并且群运算如上定义:即如果 X 是 a 上的纤维,Y 是 b 上的纤维,那么 X 与 Y 的乘积被定义为 ab 上的纤维。
这种记法强调了核 K 在群 G/K 中是一个单一元素,我们将看到下面(命题2),正如上面 Z/nZ 的情况,G/K 的其他元素只是核 K 的“平移”。因此我们可以认为 G/K 是通过坍缩或“除以” K(或者更准确地说,通过模 K 的等价)得到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 G/K 被称为“商”群。
商群 G/K 的定义需要显式地使用映射 φ,因为纤维的乘法是通过首先将纤维通过 φ 投影到 H,在 H 中进行乘法,然后确定这个乘积上的纤维来完成的。正如上面的 Z/nZ 一样,也可以直接用纤维的代表来定义纤维的乘法。这种方法在计算上更简单,而且映射 φ 不显式出现。我们首先证明同态的纤维可以用同态的核来表示,就像上面的例子一样(其中核是 nZ,纤维是形式为 a+nZ 的平移)。
命题2
设 φ:G→H 是群的同态,其核为 K。设 X∈G/K 是 a 上方的纤维,即 X=φ−1(a)。那么
(1) 对于任意的 u∈X,X={uk∣k∈K}
(2) 对于任意的 u∈X,X={ku∣k∈K}。
证明:只证明 (1),将 (2) 的证明留作练习。设
uK={uk∣k∈K}.
我们首先证明 uK⊆X。对于任意的 k∈K,
φ(uk)=φ(u)φ(k) (since φ is a homomorphism)
=φ(u)1( since k∈kerφ)
即 uk∈X。这证明了 uK⊆X。为了建立反向包含,假设 g∈X 并且设 k=u−1g。那么
φ(k)=φ(u−1)φ(g)=φ(u)−1φ(g) (by Proposition 1)
=a−1a=1.
因此 k∈kerφ。由于 k=u−1g,g=uk∈uK,确立了包含 X⊆uK。这证明了 (1)。
如果把群 G想象成一个复杂的结构,同态φ 就像是一个 “过滤器”,将G 中的元素映射到群H中。同态核 K则是那些在过滤过程中被 “过滤掉” 的元素,而纤维X则是映射到同一个目标元素的那些元素的集合。命题 2 告诉我们,纤维 X 可以通过取一个特定的元素 u 和同态核K 中的元素进行组合来完全确定,这就像是在探索这个复杂结构中的一种规律和模式。
命题2中出现的用于描述同态 φ 的纤维的集合对于任何 G 的子群 K 都有定义,不一定是某个同态的核(我们很快将确定一个子群成为这样的核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并给它们一个名称:
陪集的定义
对于任意 N≤G 和任意 g∈G 令
gN={gn∣n∈N} and Ng={ng∣n∈N}
分别称为 N 在 G 中的左陪集和右陪集。陪集中的任何元素都称为该陪集的代表元。
我们已经在命题2中看到,如果 N 是一个同态的核,且 g1 是陪集 gN 的任意代表元,那么 g1N=gN(如果 g1∈Ng 则 Ng1=Ng)。我们将在下面的命题4中看到,这个事实对于任意的子群 N 也是成立的,这解释了代表元术语的用法。
如果 G 是一个加法群,我们将分别用 g+N 和 N+g 表示 N 在 G 中的左陪集和右陪集,代表元为 g。一般来说,我们可以将 N 在 G 中的左陪集 gN 视为 N 通过 g 的左平移。
就这个定义而言,命题2表明同态的纤维是核的左陪集(即g∈uK),即商集 G/K 的元素是左陪集 gK,g∈G 。在 Z/nZ 的例子中,商群中的乘法也可以用陪集的代表来定义。以下结果说明,对于一般的 G/K (前提是我们知道 K 是某个同态的核),同样的结果也是成立的,即两个左陪集 X 和 Y 在 G/K 中的乘积是通过选择 X 的任意代表 u ,Y 的任意代表 v ,在 G 中相乘并形成陪集 (uv)K 。
定理3
设 G 是一个群,K 是从 G 到另一个群的某个同态的核。那么,元素为 K 在 G 中的左陪集的集合,其运算定义为
uK∘vK=(uv)K
构成一个群,G/K 。特别是,这个运算在以下意义上是良定义的:如果 u1 是 uK 中的任意元素,v1 是 vK 中的任意元素,那么 u1v1∈uvK ,即 u1v1K=uvK ,因此乘法不依赖于陪集代表的选择。同样的陈述对于“右陪集”代替“左陪集”也成立。
证明:设 X,Y∈G/K 且 Z=XY 在 G/K 中,因此根据命题2(1) X , Y 和 Z 是 K 的(左)陪集。由假设,K 是某个同态 φ:G→H 的核,所以 X=φ−1(a) 和 Y=φ−1(b) 对于某个 a,b∈H 成立。根据 G/K,Z=φ−1(ab) 中运算的定义。设 u 和 v 是 X 和 Y 的任意代表元,因此 φ(u)=a,φ(v)=b 和 X=uK,Y=vK 。我们必须证明 uv∈Z 。现在
uv∈Z⇔uv∈φ−1(ab)
⇔φ(uv)=ab
⇔φ(u)φ(v)=ab
由于后者确实成立,uv∈Z 因此 Z 是(左)陪集 uvK。这证明了 X 与 Y 的乘积是对于任意代表元的选择 u∈X,v∈Y 的陪集 uvK ,从而完成了定理第一部分的证明。定理的最后陈述立即得出,因为根据命题 2,uK=Ku 和 vK=Kv ,对于 G 中的所有 u 和 v 都成立。
我们强调这样一个事实:乘法与所选特定代表元无关。具体来说,两个陪集 X 和 Y 的积(如果该群以加法表示,则是和)是包含乘积 uv 的陪集 uvK,其中 u 和 v 分别是陪集 X 和 Y 的任意代表元。这种只考虑包含某个元素的陪集,或者“模 K 归约”的过程,与我们之前在 Z/nZ 中所做的是一样的。一个表示包含代表元 u 的陪集 uK 的有用记号是 uˉ。使用这个记号(我们曾在处理 Z/nZ 时的预备知识中引入),商群 G/K 表示为 Gˉ,元素 uˉ 和 vˉ 的积就是包含 uv 的陪集,即 uv。这个记号还强化了一个事实:在 G/K 中的陪集 uK 是 G/K 中的元素 uˉ。
示例
(1)本章中第一个同态 φ 从 Z 到 Zn 的例子中,a的纤维是核 nZ 的左(也是右)陪集 a+nZ。定理3证明了这些陪集在代表元的加法下构成一个群,即 Z/nZ,这解释了该群的记号。这个群自然同构于其在 φ 下的像,因此我们恢复了第2章中的同构 Z/nZ≅Zn。
(2) 如果 φ:G→H 是同构,那么 K=1 ,φ 的纤维是 G 的单元素子集,因此 G/1≅G 。
(3) 设 G 为任意群,H=1 为阶数为1的群,并定义 φ:G→H 为 φ(g)=1 ,对于所有 g∈G 。显然 φ 是同态。这个映射被称为平凡同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 kerφ=G ,G/G 是只有一个元素 G 的群,即 G/G≅Z1={1} 。
(4) 设 G=R2 (运算向量加法),H=R (运算加法)并定义 φ:R2→R 为 φ((x,y))=x 。因此 φ 是到 x 轴的投影。我们证明 φ 是同态:
φ((x1,y1)+(x2,y2))=φ((x1+x2,y1+y2))
=x1+x2=φ((x1,y1))+φ((x2,y2)).
现在
kerφ={(x,y)∣φ((x,y))=0}
={(x,y)∣x=0}= the y-axis.
注意 kerφ 确实是 R2 的子群,并且 φ 在 a∈R 上的纤维是 y 轴通过 a 的平移,即直线 x=a 。这也是核的左(和右)陪集,代表元为(a,0)(或任何其他投影到 a 的代表点):
(a,0)=(a,0)+y-axis.
群运算(此处以加法表示)可以通过使用映射 φ 来描述:直线 (x=a) 和直线 (x=b) 的和是直线 (x=a+b) ;或者直接用陪集代表来表示:包含点 (a,y1) 的竖线和包含点 (b,y2) 的竖线的和是包含点 (a+b,y1+y2) 的竖线。特别注意的是,这些竖线的代表的选择并不重要(即,y 坐标并不重要)。
(5)(一个群 G 是非交换的例子。)设 G=Q8 并且设 H=V4 为克莱因四元群。定义 φ:Q8→V4 为
φ(±1)=1,φ(±i)=a,φ(±j)=b,φ(±k)=c.
验证 φ 是同态的任务留作练习 。显然 φ 是满射且 kerφ={±1} 。可以认为 φ 是 Q8 上的“绝对值”函数,因此 φ 的纤维是集合 E={±1},A={±i},B={±j} 和 C={±k} ,在 Q8/⟨±1⟩ 中分别坍缩为1,a,b 和 c ,这些是 kerφ 的左(也是右)陪集(例如,A=i⋅kerφ={i,−i}= kerφ⋅i) 。
根据定理3,如果我们给定一个群K的子群G,我们知道它是某个同态的核,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乘法uKvK=uvK定义商G/K,而无需求助于同态。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是否可以对G的任意子群N以类似的方式定义商群G/N。一般来说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种乘法通常不是良好定义的(参见后面的命题5)。实际上,我们将看到,只有在N是某个同态的核时,才能在N的陪集中定义群结构(命题7)。我们还将给出一个标准,用于确定一个子群N何时为这样的核 - 这就是正规子群的概念,我们将在后续章节考虑非正规子群。
我们首先证明,任意子群G的陪集将G分割(即,它们的并集是整个G,且不同的陪集有平凡的交集)。
命题4
设N为群G的任意子群。则N在G中的左陪集构成G的一个分割。进一步地,对于所有的u,v∈G,uN=vN当且仅当v−1u∈N,特别是,uN=vN当且仅当u和v是同一陪集的代表。
证明:首先注意,由于N是G的子群,所以1∈N。因此对于所有的g∈G,g=g⋅1∈gN成立,即
G=g∈G⋃gN
为了证明不同的左陪集具有空交集,假设 uN∩vN=∅ 。我们证明 uN=vN 。设 x∈uN∩vN 。
不妨有
x=un=vm, for some n,m∈N.
在后面的等式中,两边同时乘以 n−1 以得到
u=vmn−1=vm1, where m1=mn−1∈N.
现在对于 uN(t∈N) 中的任何元素 ut ,
ut=(vm1)t=v(m1t)∈vN.
这证明了 uN⊆vN 。通过交换 u 和 v 的角色,可以同样得到 vN⊆uN 。因此,具有非空交集的两个陪集是重合的。
根据命题的第一部分,uN=vN 当且仅当 u∈vN 当且仅当 u=vn ,对于某个 n∈N 当且仅当 v−1u∈N ,如所声称的。最后,v∈uN 等价于说 v 是 uN 的代表,因此 uN=vN 当且仅当 u 和 v 是同一个陪集(即陪集 uN=vN )的代表。
命题 5
设 G 是一个群,N 是 G 的一个子群。
(1)在 G 中 N 的左陪集集合上的运算,由以下描述
uN⋅vN=(uv)N
是良定义的当且仅当对于所有 g∈G 和所有 n∈N ,gng−1∈N 。
(2)如果上述运算是良定义的,那么它将 G 中 N 的左陪集集合变成了一个群。特别是,这个群的单位元是陪集 1N ,gN 的逆元是陪集 g−1N ,即 (gN)−1=g−1N 。
证明:(1)首先假设这个运算是良定义的,即对于所有 u,v∈G ,
if u,u1∈uN and v,v1∈vNthenuvN=u1v1N.
令 g 为 G 的一个任意元素,令 n 为 N 的一个任意元素。假设 u=1,u1=n 和 v=v1=g−1 ,应用上述假设我们推断出
1g−1N=ng−1N i.e.,g−1N=ng−1N.
因为 1∈N,ng−1⋅1∈ng−1N 。因此 ng−1∈g−1N ,所以 ng−1=g−1n1 ,对于某个 n1∈N 。两边同时乘以 g 得到 gng−1=n1∈N ,如所声称的。
反之,假设对于所有 gng−1∈N 和所有 g∈G ,有 n∈N. 。为了证明上述操作定义良好,令 u,u1∈uN 和 v,v1∈vN 。我们可以写出
u1=un and v1=vm,for some n,m∈N.
我们必须证明 u1v1∈uvN :
u1v1=(un)(vm)=u(vv−1)nvm
=(uv)(v−1nv)m=(uv)(n1m),
其中 n1=v−1nv=(v−1)n(v−1)−1 是一个假设属于 N 的元素。现在 N 在乘积下是封闭的,所以 n1m∈N 。因此
u1v1=(uv)n2, for some n2∈N.
因此,左陪集 uvN 和 u1v1N 包含公共元素 u1v1 。根据之前的命题,它们是相等的。这证明了操作是定义良好的。
(2) 如果陪集上的操作定义良好,那么群公理很容易验证,并且是由它们在 G 中的有效性引起的。例如,结合律成立,因为对于所有 u,v,w∈G ,
(uN)(vNwN)=uN(vwN)
=u(vw)N
=(uv)wN=(uNvN)(wN)
由于 u(vw)=(uv)w 在 G 中。 G/N 中的单位元是陪集 1N ,而 gN 的逆元是 g−1N ,这一点从乘法的定义中立即可以看出。
如前所述,满足命题 5 中条件的子群 N ,在商 G/N 上具有自然群结构,被赋予了一个名称:
正规子群的定义
gng−1 称为 n∈N 对 g 的共轭元。集合 gNg−1={gng−1∣n∈N} 称为 N 对 g 的共轭集。如果 gNg−1=N ,则称元素 g 规范化 N 。如果 N 是群 G 的子群,并且 G 的每个元素都规范化 N ,即对所有的 g∈G 都有 gNg−1=N ,那么 N 被称为 G 的正规子群。如果 N 是 G 的正规子群,我们将写作 N⊴G 。
注意,当 N 是正规子群时,G 的结构反映在商 G/N 的结构中(例如,G/N 中的乘法结合性是由 G 中的结合性引起的,G/N 中的逆元是由 G 中的逆元引起的)。当我们考虑第3节中的同构定理时,我们将看到更多关于 G 与其商 G/N 的关系。
我们将上述结果总结为定理6。
定理6
设 N 是群 G 的子群。以下条件是等价的:
(1) N⊴G
(2) NG(N)=G (回顾 NG(N) 是 G 中 N 的正规化子)
(3) 对所有的 g∈G 有 gN=Ng
(4) 根据命题5中描述的 N 在 G 中的左陪集上的运算,使得左陪集的集合成为一个群
(5) 对所有的 g∈G 有 gNg−1⊆N 。
证明:我们已经完成了困难的等价性;其他的留作练习。
实际上,人们试图最小化确定给定子群 N 在群 G 中是否正规所需的计算。特别是,尽可能避免计算 n∈N 和 g∈G 的所有共轭 gng−1。例如,N 的元素本身正规化 N,因为 N 是一个子群。此外,如果有一个生成 N 的集合,只需检查这些生成元的所有共轭是否都在 N 中,就足以证明 N 是一个正规子群(这是因为乘积的共轭是共轭的乘积,逆元的共轭是共轭的逆元)。类似地,如果还知道 G 的生成元,那么只需检查这些 G 的生成元是否正规化 N。特别是,如果同时知道 N 和 G 的生成元,这会将计算减少到只需检查少数几个共轭。如果 N 是有限群,那么只需检查 G 的生成元对 N 的生成元进行共轭后仍然是 N 的元素。最后,通常可以直接证明 NG(N)=G 而不过度计算(下一节有一些例子),再次证明 N 是 G 的正规子群,而不必盲目计算所有可能的共轭 gng−1。
我们现在证明,正规子群恰好与之前考虑的同态的核完全相同。
命题7
群 G 的子群 N 是正规子群当且仅当它是某个同态的核。
证明:如果 N 是同态 φ 的核,那么命题2表明 N 的左陪集与 N 的右陪集相同(且两者都是映射 φ 的纤维)。根据定理6的(3),N 是一个正规子群。。
反之,如果 N⊴G ,设 H=G/N 并定义 π:G→G/N 为
π(g)=gN for all g∈G.
根据在 G/N 中操作的定义,
π(g1g2)=(g1g2)N=g1Ng2N=π(g1)π(g2).
这证明了 π 是一个同态。现在
kerπ={g∈G∣π(g)=1N}(since N⋅gN=gN⋅N=gN)
={g∈G∣gN=1N}
={g∈G∣g∈N}=N.
因此 N 是同态 π 的核。
上面构造的同态 π 证明了正规子群 N 作为同态的核,给它一个名称:
定义
令 N⊴G 。由 π(g)=gN 定义的同态 π:G→G/N 被称为 G 到 G/N 的自然投影(同态)1。如果 H≤G/N 是 G/N 的一个子群,那么 G 中 H 的完全逆像是在自然投影同态下的 H 的逆像。
子群 G/N 的完全逆像是一个包含子群 N 的 G 的子群,因为这些元素映射到单位元 1∈H。我们将在第3节的同构定理中看到,存在 G 中包含 N 的子群与 G/N 的商的子群之间的自然对应。
现在我们有了一个“内部”标准,它精确地决定了何时一个给定群 G 的子群 N 是某个同态的核,
即
NG(N)=G(命题7)
因此,我们可以将子群 N 在 G 中的正规化子视为衡量 N 与正规子群有多“接近”的一种度量(这解释了为什么选择这个名字)。请记住,正规性是一种嵌入性质,即它取决于 N 与 G 的关系,而不是 N 自身的内部结构(同一个群 N 可能是 G 的正规子群,但在包含 G 的更大群中可能不是正规子群)。
我们从存在一个从 G 到 H 的同态 φ 开始讨论商群,并展示了这个同态的核是 G 的正规子群 N,并且商 G/N(最初定义为纤维)自然同构于 G 在 H 下的 φ 的像。反过来说,如果 N⊴G,我们可以找到一个群 H(即 G/N)和一个同态 π:G→H,使得 kerπ=N(即自然投影)。因此,对 G 的同态像的研究(即从 G 到其他群的同态的像)等价于对 G 的商群的研究,我们将使用同态来生成正规子群,反之亦然。
在范畴论中,“自然”一词具有精确的数学含义;出于我们的目的,我们使用这个术语来表示这个同态的定义是“坐标无关”的投影,即仅用元素本身来描述,而不是用 G 或 N 的生成元来描述。
我们通过同态的方式发展了商群理论,而不是简单地定义正规子群及其相关的商群的概念,以强调商群的元素是原群的子集(核的纤维或陪集 N )的事实 G 。在商群 G/N 中的计算是通过从涉及的各个陪集中取代表来进行的。
以下是正规子群及其相关商的一些例子。
示例
设 G 是一个群。
(1) 子群1和 G 在 G;G/1≅G 和 G/G≅1 中总是正规的。
(2) 如果 G 是一个阿贝尔群,那么 G 的任何子群 N 都是正规的,因为对于所有的 g∈G 和所有的 n∈N ,
gng−1=gg−1n=n∈N.
注意,重要的是 G 是阿贝尔群,而不仅仅是 N 是阿贝尔群。随着我们取 G 的不同子群 N ,G/N 的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
例如,如果 G=Z ,那么 G 的每个子群 N 都是循环群:
N=⟨n⟩=⟨−n⟩=nZ, for some n∈Z
并且 G/N=Z/nZ 是一个以 1=1+nZ 为生成元的循环群(注意1是 G 的生成元)。
假设现在 G=Zk 是一个阶为 k 的循环群。令 x 为 G 的生成元,并且令 N≤G 。根据命题 2.6 N=⟨xd⟩,其中 d 是 x 的最小幂次,它位于 N 中。现在
G/N={gN∣g∈G}={xαN∣α∈Z}
由于 xαN=(xN)α(参见下面的练习 4),因此可以得出
G/N=⟨xN⟩ i.e.,G/N is cyclic with xN as a generator.
xN 在 G/N 中的阶等于 d 。根据命题 2.5,d=∣N∣∣G∣ 。总之,
循环群的商群是循环的
并且生成元 g 在 G 中的像是一个生成元 gˉ 在商群中的像。如果 G 是一个有限的循环群并且 N≤G,那么 ∣G/N∣=∣N∣∣G∣ 给出了商群阶数的公式。
(3) 如果 N≤Z(G),那么 N⊴G,因为对于所有的 g∈G 和所有的 n∈N,gng−1=n∈N,推广了之前的例子(其中中心 Z(G) 是 G 的所有元素)。因此,特别是 Z(G)⊴G 。之前已经看到,⟨−1⟩ 是 Q8 的一个子群,它是同态的核,但由于 ⟨−1⟩=Z(Q8),我们现在以另一种方式得到这个子群的正则性。我们已经看到 Q8/⟨−1⟩≅V4 。下一段关于 D8 的讨论同样适用于 Q8,以独立地确定商群的同构类型。
令 G=D8 并且令 Z=⟨r2⟩=Z(D8) 。由于 Z={1,r2} ,每个陪集 gZ 都由两个元素组成的集合 {g,gr2} 构成。因为这些陪集将 D8 的8个元素分成对,所以在 D8 中必定有4个(不相交的)左陪集 Z :
1=1Z,r=rZ,s=sZ, and rs=rsZ.
现在根据阶数为4的群分类,我们知道 D8/Z(D8)≅Z4 或者 V4 。为了确定这两个中的哪一个正确(即确定商的同构类型),只需观察到
(rˉ)2=r2Z=1Z=1
(sˉ)2=s2Z=1Z=1
(rs)2=(rs)2Z=1Z=1
因此 D8/Z 中每个非单位元素都有阶2。特别地,商中没有阶为4的元素,因此 D8/Z 不是循环群,所以 D8/Z(D8)≅V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