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摩地篇
兹此,传授瑜伽之学。
瑜伽,乃心地心念之止息。
于是,见者安住于本性。
别此,则与心念相认。
心念有五,有不善、有善。
证量、颠倒、梦想、睡眠及记忆。
知量、比量、圣言量为证量。
非依本质所立的错误知识是颠倒。
依言语方知,而无实据者,是为梦想。
心念攀附于无所认知,是为睡眠。
所经验对象不遗失,是为记忆。
彼等因习坐无执而止。
此中,致力于得止者,是为习坐。
然彼需长时间无间断诚心遵从,以达坚宝地。
于所见所闻对象不动心,精于此者称为无执。
彼至尚者因明辨本我,于一切质性皆无欲求。
寻、伺、乐、我所伴者,为有智三摩地。
必习坐至依缘之止息,仅有心印之残余留存,是为另一。
无身、融于原物及依缘再生。
其余以信、进、念、定、慧为先。
勇猛精进力度者则临近。
即勇猛者亦分慢、中、快。
或神临前。
殊胜本我不为烦恼、业行、业报、业识所污者乃神。
彼全知种子无以尚之。
以其不受时间所限,即始祖亦奉为上师。
其以唵(Om)字称名。
重诵专注其义。
故内证觉性亦且除障。
疾病、延宕、犹豫、大意、怠惰、沈迷、邪见、不坚、退转、乃心地之干扰,彼等为障碍。
苦、挫折、身不定、呼吸,乃伴随干扰。
对抗彼等之故,修练一真谛。
养慈、悲、喜、舍心以对乐、苦、有德、无德者,心地因而清明愉悦。
或系念呼气与控制气息。
或极专注对象所生体验,以固心得止。
或无忧澄明。
或心地以无贪恋者为对象。
或专注所爱对象。
极微尘至极巨规模,均得掌握。
心念平息,纯净似宝石,合于能执取、执取、所执取,此乃三摩钵地。
其中掺合言语、文义、所知之空想或别想者,为有寻三摩钵地。
若忆想清净,似无自身,唯照耀对象,为无寻三摩钵地。
同理可明,有伺与无伺以精微者为对象。
且精微对象贯及无征者。
彼等正是含种三摩地。
精于与伺,则灵性清明。
彼智慧所载为真实。
学习推论而得智慧,与特殊义者不同领域。
由彼而生心印,可消其他心印。
彼亦受控,以一切均受控故,是无种三摩地。
第二篇 行门篇
苦行、自习、奉神,是行瑜伽。
乃为修三摩地与消烦恼。
无明、有我、爱恋、厌憎、死惧,是为五烦恼。
无明乃生出其余之地,有潜伏、削弱、抑制、发作之貌。
将无常、不净、苦、非我,认作常、净、乐、我,乃是无明。
见者与能见力似为同一,是为有我。
乐受之伴随乃爱恋。
苦受之伴随乃厌憎。
自然流露,即使于智者也同等生起者,是死惧。
彼等细微,以反溯而断除。
彼等心念以禅定断除。
烦恼乃业库之根,于此生可见或不可见均得验。
根在,彼熟为类、寿、验。
彼等乐受、苦受之果,善行、恶行为其因。
因坏苦、苦苦、行苦故,以及质性作用相违故,于明辨者一切唯是苦。
应断未来苦。
能见与所见之结合,乃应断之因。
光、动、止为质,具诸种、根,以体验、解脱为目的者,是所见。
有别、无别,有微征、无征,是质性之节。
见者乃唯见,虽净,能觉所起见。
惟因彼之故而有所见之性。
纵于所作已竟者失,彼与其他者共故,毕竟不失。
所有与有者二力之合,乃了悟本性之因。
无明为彼因。
因无彼,故失结合而得灭,其即见者之独寂。
不动明辨慧乃得灭之法。
彼有七重极地智慧。
因奉行瑜伽肢法,不净得以清除,智慧引燃直至生起明辨慧。
夜摩、尼夜摩、体式、调息、内摄、专注、禅那、三摩地,是为八肢。
非暴、实语、非盗、梵行、非纵,是诸夜摩。
无身世、方所、时间等条件限制,乃遍及之弘誓。
清净、知足、苦行、自习、奉神,是诸尼夜摩。
若起违逆之障,则培养反制观。
违逆如暴力等,或自为或使他人为之,或默许之,由轻、中、重度之贪、嗔、痴所起, 无边之苦、无明为其果报,此为应起之对治心。
非暴落实,其傍无敌。
实语落实,其为言行果报所依。
非盗落实,一切财宝现前。
梵行落实,得能耐。
非纵落实,正觉转世原委。
以清净故,厌于自身不触他人。
再者,心净、意悦、专注、制感,勘见本我。
以知足故,得无上乐。
身根之悉地,以苦行除不净故。
以自习故,与所奉神明相应。
三摩地成就,以奉神故。
稳定舒适为体式。
因松劲,融入无尽。
于是不受对立之苦。
既成,失控呼与吸之断,为调息。
外、内、止之态,由位、时、数观之,则长而细。
外内域齐超,乃第四。
于是,消除光明遮盖。
且心勘专注。
与已境无涉,似同于心地,乃根之内摄。
于是,根之最胜调伏。
第三篇 必普提篇
心地之系于一处,是专注。
单一知觉持续于彼处,是为禅那。
彼唯所对境显现,自身若空,是为三摩地。
三者合一为三耶昧。
调伏彼则见慧。
彼应用于诸地。
三者于前者为内肢。
即彼亦无种子之外肢。
起灭心印之抑与扬,心地俱刹那之灭,乃转灭。
由心印故,彼之流寂静。
遍做性、一心性之消与长,乃心地之转三摩地。
此后,复次,隐与显心同,乃心地之转一心。
以此,诸大与根之法时位相转化已说。
与隐显未名诸法相并俱者为法体。
序之异动为转异动之因。
行三耶昧于三转化之故,知过去未来。
字义知相互重叠混淆,行三耶昧于彼之分辨,一切生灵音声皆知晓。
由实证心印,知前世。
于知觉,知他心。
然而彼非对象,故非所依缘。
行三耶昧于身之形,彼可见力受阻,与眼光无触,则隐形。
业报临及未临,行三耶昧于彼或恶兆,知死期。
于慈等生力。
于彼力得象等力。
深注光照所布,知细微、隐蔽、遥远。
三耶昧于日,知世界。
于月,知星辰排列。
于北斗,知彼等之运行。
于脐轮,知身结构。
于喉井,止饥渴。
于龟脉,则稳固。
于头之光,睹悉达。
或以灵光得全体。
于心,解悟心地。
悦性本我全然分离,因此为彼对象故,认知混同而生受,行三耶昧于自,知晓本我。
由彼,直觉、听、触、视、味、嗅觉显现。
彼等为三摩地之障,乃起心之悉地。
由解开系缚之缘由及觉知心识之流,得进据他人身。
由调伏上行气,不陷于水、泥泞、荆棘等,能上升。
由调伏平等气,得炙燃光辉。
行三耶昧于耳舆空之触,听闻天音。
行三耶昧于身与空之触,及得身轻如棉之境,能天行。
外而无执之心境为摩诃无身,因而光明之遮蔽消散。
由三耶昧于粗、性、细、固、义,得调伏诸大。
如是,则能现细身等,成就完身,且质不受抑。
形美优雅强壮坚实,是完美身。
由三耶昧于取、性、我、固、义,得调伏诸根。
如是,疾如心念,超感官,以及调伏原物。
纯然能知悦性与本我之别,是全能以及全智。
即于彼亦无执,不洁种子消失,得独存。
天人邀伴亦不贪不矜,免重堕受殃。
三耶昧于刹那及彼之序,由明辨慧生智。
类、征、地无法分辨二者有别,则如是判定。
能解脱,知一切境及一切状,非次第,此乃明辨慧所生智。
悦性与本我同等洁净,乃独存,即此。
独存篇
出生、药物、咒语、苦行、三摩地生起悉地。
以前因流注而转异类。
非以外力推动前因,而似农以彼通淤。
以唯我生诸化心。
于异行,一心控多。
其中,由禅定而生者无残心印。
瑜伽士之行为非白非黑,他人三种。
以彼等之故,唯依业熟显现习气。
因记忆与心印相同故,纵有出生、地域、时间之分亦无碍。
因期盼无尽故,彼亦无始。
由因、果、依处、依缘聚集而有,此无则彼无。
过去未来为实,诸法相因时途而异。
彼等以质性为本,显或不显。
转化单一性故,对象为实。
同对象应心异故,二者分途。
对象亦非有赖于心地,彼无觉知则何如。
心地依彼染色故,或知或不知对象。
心地之作为其主所恒知,以本我不易故。
彼非自明,以受觉故。
且二者非可同时认知。
若为别心地所觉受乃布提之布提无止境错谬,亦记忆之混淆。
觉性无易移,呈彼自布提形态故知。
心地为见者所见染,一切均为对象。
即使彼无尽色染习气亦为他而有,以合成作为故。
于见分别者,一己本质之思惑已停。
于是,心地倾向明辨,重独存。
以众心印故,彼间隙他觉。
彼等之断如烦恼已说。
于正智亦无所执著者,由根本明辨慧故,得法云三摩地。
于是烦恼业行停止。
到此,一切不净之盖已除,以知识无际故,余知者无几。
于是,质性之目的已达,依序转化结束。
刹那所对应,于转化终局始察觉者为序。
已尽本我使命,质性回溯原形,乃独存,且觉性力立于自性中,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