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谈数据资产|王利明:建好数据产权制度,才算真正筑牢数字经济的 “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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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到底归谁?能不能卖?出了纠纷谁负责?
这些困扰企业多年的难题,终于迎来国家级顶层定调。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权威法学专家王利明在国家数据局官方解读中明确指出:数据产权是数据基础制度的 “压舱石”,只有把产权规则立稳、厘清、落细,数据才能真正从 “资源” 变成 “资产”,数字经济才能走得远、走得稳、走得安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一、先破后立:彻底告别 “谁拿着就是谁的” 旧思维
过去一提到数据归属,大家总陷入 “所有权之争”:
平台说:我采集、我存储、我维护,应该归我。
用户说:这是我的行为、我的信息,应该归我。
合作方说:我一起加工、一起建模,也该有份。
王利明教授直言:不能再用传统 “一物一权” 的老思路管数据!
“数据二十条” 给出颠覆性方案 ——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并已由国家数据局正式迭代为更清晰的 **“三权” 表述 **:
数据持有权:合法管数据、存数据、防泄露
数据使用权:合规加工、分析、建模、内部用
数据经营权:对外授权、转让、交易、变现国家数据局
一句话讲透:
数据不用 “归死给某一个人”,而是谁持有、谁使用、谁经营,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享其利。
这种制度既保护个人信息,又鼓励企业创新,从法理上解决了 “数据到底是谁的” 世纪难题国家数据局。
二、三大场景确权:以后数据怎么用,全都有章可循
王利明教授特别强调,数据产权不能 “一刀切”,要按场景定规则,企业最关心的三类场景全部说清:
- 采集生成场景
厘清平台、用户、受托处理方之间的边界
严格对接《个人信息保护法》,合规是底线
明确:数据处理者合法持有,但必须保护信息主体权益
- 融合利用场景
公开数据爬取、多方合作建模、数据采购、政企数据融合
统统需要清晰产权规则,防止 “抢数据、抄数据、滥用数据”
从源头打破 “不愿共享、不敢共享” 的僵局
- 创新使用场景
衍生数据、AI 训练数据、公共利益数据
探索利益补偿机制,兼顾创新与公平
让 “加工者有回报、使用者有空间、社会有效益”
以后企业再也不用摸着石头过河,确权有据、授权有序,敢用、敢流通、敢创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三、打破数据孤岛:让数据 “愿意流、放心流、流得动”
为什么很多企业宁愿把数据 “锁死” 在库里,也不愿共享?
核心就是一句话:怕吃亏、怕泄密、怕出事。
王利明教授给出破局思路:
正向激励
支持龙头企业合规开放数据,给政策、给认可、给收益,解决 “不愿共享”。
反向震慑
严厉打击非法窃取、滥用数据,让守法者受益、违法者受罚。
反垄断与强制缔约
防止 “数据垄断”“数据封锁”,必要时依法要求开放,保障全社会数据要素高效配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简单说:
数据只有流动起来才值钱。产权制度就是给数据装 “红绿灯” 和 “护栏”,既不乱跑,也不堵死。
四、法治兜底:从政策共识,走向真正的法律保障
数据产权不能只停留在文件里,必须写进法律、落到司法、护到企业。
王利明教授透露几个重大信号:
《民法典》第 127 条早已为数据财产保护预留位置
最高法已新增 **“数据纠纷” 独立案由 **,分设权属、合同、侵权三大类
司法正在从 “反不正当竞争” 的被动保护,转向数据产权主动确权保护
未来要把 “三权分置” 上升为法律概念,形成完整数据要素法律体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这意味着:
以后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侵权,都有法可依、有案可判、有据可赔。
企业做数据资产、入表、流通、融资,真正有了 “法治靠山”。
五、大咖金句:产权定,则数据活;数据活,则经济兴
王利明教授最后用几句话点透本质:
“有恒产者有恒心。数据产权制度,就是数字经济的‘恒产’。
只有把产权制度建强建全,数据才能高效供给、有序流通、充分增值,
才能真正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为数字中国建设注入最强制度动能。”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结语
对所有企业、创业者、从业者来说:
不懂数据产权,就做不好数据资产
不搞懂三权分置,就不敢数据流通
不跟上法治进程,就抓不住数字经济下一波红利
2026 年已经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关键年,产权清,则资产明;资产明,则价值兴。
谁先看懂、先布局、先合规,谁就能在下一轮竞争中占据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