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24-14 软件产品性能效率测试能力验证是由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和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共同组织实施的一次软件性能测试能力验证。
本文我们分享该次能力验证的作业指导书,帮助计划参加软件性能测试能力验证的实验室充分了解性能测试领域能力验证活动
CNCA-24-14 软件产品性能效率测试能力验证计划作业指导书
2 样品及环境
2.1 被测样品
能力验证样品名称为“博物馆网上预约系统 V1.0”,由实施机构部署并提供访问地址,各参加机构通过互联网访问样品,进行能力验证实施活动。
各参加机构获得样品后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样品状态完好,并于当日 15:00 之前,填写《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见邮件附件),扫描后发送至实施机构(邮件地址:xx)。纸质原件随测试结果一同提交。如发现被测样品不能正常运行,请及时与实施机构联系。超时未收到反馈信息,则默认参加机构对样品没有异议。
2.2 测试环境
测试环境由服务器端和客户端组成,客户端通过互联网访问服务器。测试环境网络拓扑图如下所示:
3 测试要求
3.1 测试依据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依据国家标准 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 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 51 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 测试细则》中性能效率参数对被测样品进行测试,不包括其他参数。
3.2 测试时间
参加机构须在收到样品后 9 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包含测试执行和测试结果提交。 测试开始时间以收到的邮件通知时间开始计算。测试环境开放时间为第 1 个工作日 10: 00,测试执行时间为第 1 个工作日至第 4 个工作日,测试环境关闭时间为第 4 个工作 日 17:00。
参加机构须提交测试产生的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计划(或方案)、测试用例、测试执行记录、测试报告和测试工具产生的原始记录文件(测试脚本、测试 场景、测试执行结果等),相关文档于第 9 个工作日 18:00 之前提交(以快递单打印 时间为准),采用光盘和纸质两种介质提交到实施机构。无故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未按照要求提交测试结果的参加机构按不合格处理。
3.3 测试约束条件
客户端及测试工具由参加机构自行准备。
并发测试应在测试工具中设置集合点,并清除浏览器缓存。登录和查询操作在系统初始状态下执行。
系统已预置 10 万条预约信息。管理员的数据初始化功能会将数据恢复到初始状态,一旦初始化,测试期间产生的数据将丢失且不可恢复。请参加机构根据需要使用该功能。
3.4 测试数据
系统中已预置 100 个普通用户和 1 个管理员,相关用户名、密码及访问权限见下表。
3.5 保密和诚信要求
各参加机构应独立完成此次能力验证测试工作。严禁串通、代考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结果将按不合格处理,且参加机构行为将上报给主管机构。
4 测试结果提交
参加机构应将测试结果以光盘和纸质两种形式提交至实施机构,纸质文档包括报名表、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检验检测合规操作承诺书、测试计划(方案)、测试用例、测试执行记录和测试报告等,光盘中的文件包括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检验检测合规操作承诺书、测试计划(方案)、测试用例、测试执行记录、测试报告和测试工具产生的原始记录文件(测试脚本、测试场景、测试结果数据等)。光盘中的文件应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CNCA-24-14-参加机构编号”命名,如参加机构编号为 001,则文件名称为“CNCA-24-14-001”。光盘上也应有此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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