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30347元,比上年增加1125元,增长0.9%。其中在岗职工(包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134065元,比上年增加833元,增长0.6%。
2024年济南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4780元,比上年增加280元,增长0.4%。
济南市统计局
2025年7月23日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www.stats.gov.cn/xxgk/zcfggz…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 = 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登记注册划分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www.stats.gov.cn/sj/tjbz/g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