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没约定或没给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并不会因此失效,但程序员可依法要求原公司补偿或者要求解除《竞业协议》。
(1)如果程序员离职后遵守了竞业义务,可要求补偿。劳动法规定,全国标准的补偿金额是,离职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30%。如果您是在深圳的话,补偿金额是离职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50%。
(2)如果程序员想尽快入职下家公司,可要求解除《竞业协议》。劳动法规定,全国标准是,原公司超过三个月没有给补偿,就可以要求解除。如果您是在深圳的话,原公司超过一个月没有给补偿,就可以要求解除。
建议:各位大神,签了《竞业协议》之后,千万不要闷头装作看不见的样子,王律师之前代理过很多互联网大厂起诉前员工的案子,发现很多人遇到公司的竞业纠纷都会冷处理、回避,这在法律上可能会视为恶意违约的,不建议这样。咱们要敢于向公司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6条、第38条;《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20条、第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