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写作时,通常会运用修辞手法,写作手法,调用感官等等...一系列能使你的文章看起来更华美的方式。但是在写作里我更认可一种手法“质朴”。 无论是修辞还是种种适当的用,巧妙的用可以很好的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但是如果过于使用它,就会让文章显得娇柔做作,忽略了写作的本质,举一个例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是鲁迅笔下的闰土,读完以后闰土的样貌立刻呈现眼前,简洁干净,这个句子的作用是描写闰土的外貌,没有用什么修辞,没有什么特殊的手法,就让人理解其用意,但如果换成“紫的像葡萄似的圆脸,头上戴了一顶可爱的小毡帽,脖子上套了一个亮的像星星闪烁一样的银项圈”这样字数增多了,修辞也多了,但是似乎没有之前那样的感觉,源自于文字表达的一种本质性的感觉,这就是“质朴”的魅力,它是一种写实派的风格 其实早在古代“质朴”就有人体现出来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就以很实在的文字“大”“孤”等...让人觉得辽阔的景象呈现眼前,所以“质朴”是亲身经历过后,对于事物本质的一种提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