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测绘企业:界线测绘内业数据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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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测绘企业进行界线测绘内业数据处理时,需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主要涉及数据预处理、坐标计算、图形编辑、成果整理等环节,以下是具体规范内容: 数据接收与检查:内业数据接收人员收到外业传输的数据后,应立即进行初步检查,核对数据的数量、格式以及说明文档的完整性。如发现数据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外业人员沟通,要求其进行补充或修正。 数据整理:对采集到的数据按项目名称、数据类型、采集时间等建立清晰的目录结构,剔除重复、无效的数据。使用统计分析方法,如计算数据的均值、标准差等,判断数据是否符合正常分布规律,对于偏离较大的数据点进行标记,以便后续进一步核查。 坐标系统转换:界线测绘宜采用国家统一的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若原始数据不是此坐标系统,需进行转换。 界桩点与边界点数据处理:界桩点坐标均要实测,内插确定时误差不得超过 1/3 基本等高距,地形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进行实测。根据测量数据计算界桩点和边界点的坐标,将其平面和高程测量结果记入界桩成果表和边界点成果表,必要时需备注相关信息。 边界线标绘与图形编辑:利用标绘好的边界协议书附图数据作底图,进行矢量化跟踪、采集,在规定的制图软件中进行分层编辑、符号化、要素关系处理,最后制成数字边界协议书附图。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应按照实际情况和规范要求进行调绘,确保位置准确、走向清晰。 面积计算与长度测量:根据边界线和相关图形,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边界范围内的面积,测量边界线的长度,数据以米为单位,测量结果应符合精度要求。 元数据录入:在制作边界地形图、协议书附图过程中,应按照 GB/T 19710-2005《地理信息元数据》要求录入元数据文件,内容包括数据源、数据的标志、覆盖范围、数据质量、数据更新、空间和时间模式等信息。 成果整理与检查:将界桩登记表、界桩成果表、边界点成果表、边界协议书、边界地形图、边界协议书附图等成果进行整理,成果形式应有纸质和电子两种,电子成果格式应符合输入数据库要求。按照《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等相关标准,对数据处理成果进行自查、互查和抽检,确保成果符合精度要求和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