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抽取评标专家是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那么,究竟什么时候抽取评标专家合适呢?
从法规层面来看,不同项目和地区有着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评标专家的确定不得早于开标前48小时(特殊项目除外)。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也指出,除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以及异地评审的项目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抽取评审专家的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
实际操作中,时间安排更为灵活多样。对于本省专家,抽取工作一般在开标前24至48小时内完成。比如,周一、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以及招标人要求当日抽取专家的评标项目,可于当天抽取专家;其他工作日,原则上应于评标前1个工作日抽取专家。
而外省专家考虑到跨区域流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如交通延误、住宿安排等,抽取时间通常提前至72小时。
时间安排背后有着多重考量。一方面,要预留足够时间让专家确认参与、熟悉标书内容并协调行程。专家在接到抽取通知后,需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确保能够按时参加评标。
同时,他们也需要一定时间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以及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等,以便在评标时能够做出科学、高水平的判断。另一方面,要缩短专家名单的暴露时间,减少泄密风险。如果抽取时间过早,专家名单可能会被泄露,从而影响评标的公正性。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部分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能因专家资源稀缺需适当放宽时限,但需报监管部门备案并说明理由。像某航天设备采购项目因专业限制,经批准提前5天启动专家抽取程序,但全程采用封闭式管理保障信息安全。
抽取评标专家的时间并非随意而定,而是需要综合考虑法规要求、项目特点、专家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只有合理安排抽取时间,才能确保评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