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概括
从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角度
- 著作权法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商标法
- 专利法
从试题考点分布的角度
- 保护期限专利权:
- 知识产权人确定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 商标权:
- 侵权判断
保护期限问题
| 客体类型 | 权利类型 | 保护期限 |
|---|---|---|
| 公民作品 |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没有限制 |
|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 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 | |
| 单位作品 |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 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
| 公民软件产品 | 署名权、修改权 | 没有限制 |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合作开发,以最后死亡作者为准。 | |
| 单位软件产品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 权、转让权 | 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
| 注册商标 | 有效期10年(若注册人死亡或倒闭1年后,未转移则可注销,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续注) | |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 保护期为10年(从申请日开始) | |
| 发明专利权 | 保护期为20年(从申请日开始) | |
| 商业秘密 | 不确定,公开后公众可用 |
知识产权人确定
| 情况说明 | 判断说明 | 归属 | |
|---|---|---|---|
| 作品 | 职务作品 | 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 |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 位 |
| 有合同约定,其著作权属于单位 |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 ||
| 其他 | 作者拥有著作权,单位有权其他 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
| 情况说明 | 判断说明 | 归属 | |
|---|---|---|---|
| 软件 | 职务作品 | 属于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 | 单位享有著作权 |
| 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的结果 | 单位享有著作权 | ||
| 使用了单位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 单位享有著作权 |
委托开发与合作开发
| 情况说明 | 判断说明 | 归属 | |
|---|---|---|---|
| 作品软件 | 委托创作 | 有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方 | 委托方 |
| 合同中未约定著作权归属 | 创作方 | ||
| 合作开发 | 只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 | 不享有著作权 | |
| 共同创作的 | 共同享有,按人头比例。 成果可分割的,可分开申请 |
商标权/专利权申请
| 情况说明 | 判断说明 | 归属 |
|---|---|---|
| 商标 | 谁先申请谁拥有(除知名商标的非法抢注) 同时申请,则根据谁先使用(需提供证据)无法提供证据,协商归属,无效时使用抽签(但不可不确定) | |
| 专利 | 谁先申请谁拥有同时申请则协商归属,协商不成则同时驳回双方的专利申请 |
侵权判定
| 不侵权 | 侵权 |
|---|---|
| ★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适当引用; ★公开演讲内容; ★用于教学或科学研究; ★复制馆藏作品; ★免费表演他人作品; ★外公共场所艺术品临募、绘画、摄影、录像; ★将汉语作品译成少数民族语言作品或盲文出版。 | X未经许可,发表他人作品; X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X未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署名; X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X剽窃他人作品的; X使用他人作品,未付报酬; X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
标准化基础知识
标准化分类
国际标准: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
国家标准:GB一中国、ANSI一美国、BS一英国、JIS一日本
区域标准:又称为地区标准,如PASC一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
CEN一欧洲标准委员会、ASAC一亚洲标准咨询委员会、ARSO)-
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
行业标准:GJB一中国军用标准、MIT-S一美国军用标准、IEEE一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
地方标准:国家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制订的标准
企业标准
项目规范
标准的编码
★国际、国外标准代号:标准代号+专业类号+顺序号+代号
★我国国家标准代号:
强制性标准代号为GB
推荐性标准代号为GB/T
指导性标准代号为GB/Z
实物标准代号GSB
★行业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如电子行业为SJ)
★地方标准代号:由DB加上省级行政区代码的前两位
★企业标准代号:由Q加上企业代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