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利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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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 专利权人在专利被宣告无效后,如果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专利无效决定。

提供担保要求继续执行: 如果专利权人认为行政诉讼认定专利权有效的可能性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之前的判决或调解书。

尝试与被诉侵权人达成附条件的执行协议: 专利权人可以尝试与被诉侵权人达成附条件的执行协议,例如将执行款暂存在法院账户中,待专利权效力确定后再做处理。

收集专利权人恶意的证据: 如果被诉侵权人认为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具有恶意,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在专利无效后另案起诉要求专利权人赔偿损失。

申请再审: 专利权无效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该决定依法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专利权无效宣告前的人民法院作出但未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

提供反担保以中止执行: 如果专利权人提供担保要求继续执行生效的侵权判决,被诉侵权人可以提供反担保以中止执行。

专利无效决定的追溯力问题: 专利无效决定对已执行的保全裁定具有追溯力,但对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除非专利权人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应由专利权人赔偿。

专利无效决定的一事不再理效力: 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以上措施可以帮助专利权人在专利被宣告无效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