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权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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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新颖性: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 创造性:
  • 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 实用性: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 形式要求:
  • 专利申请文件应当符合法定格式和要求,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以及必要的附图。

  1. 单一性要求:
  • 一件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1. 不冲突原则:
  •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1. 非现有设计:
  •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1.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 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等不授予专利权。

  1. 合法性:
  • 专利申请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1. 申请程序要求:
  • 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专利申请,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专利局的审查意见。

  1. 费用缴纳:
  • 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纳专利申请费用和相关费用。

满足上述条件的发明创造,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授权。专利授权的具体流程还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仅发明专利)以及授权等阶段。在这些阶段中,专利局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上述授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