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例分析(青花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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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椒”商标案是一个备受关注的商标权纠纷案例。该案件中,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翠堂公司)拥有“青花椒”文字商标和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并在饭店、餐厅等服务类别上注册。该公司以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以下简称五阿婆火锅店)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侵犯其商标权为由,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

一审法院判决五阿婆火锅店停止使用“青花椒”字样并赔偿损失。然而,五阿婆火锅店不服判决,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不同的判决:

  1. 商标的保护与其显著性相一致:二审法院认为,虽然“青花椒”作为商标具有一定的显著性,但由于餐饮服务和菜品调料之间的天然联系,使得服务商标标识和有“青花椒”字样的特色菜品在辨识上界限微妙、相互混同,极大地降低了其注册商标的显著性。
  2. “青花椒”字样的正当使用:二审法院进一步指出,五阿婆火锅店在店招上使用“邹鱼匠 青花椒鱼火锅”,“青花椒”作为鱼火锅的重要调味料,使用在“鱼火锅”之前,是对其提供的特色菜品鱼火锅中含有青花椒调味料的客观描述,并非商标性使用。因此,五阿婆火锅店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3. 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基于上述理由,四川高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万翠堂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此案件的判决体现了法律对商标权保护的边界,强调了商标的显著性与其保护范围的关系,并明确了正当使用商标的界限。这一判决对于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商标权利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