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限额标准是界定政府采购范围的金额标准。接上文,如果是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无论项目大小均需要进行政府采购,那么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和服务,究竟哪些需要进行政府采购呢。这里为了提高效率起见,设定了金额标准。目录外的项目,达到一定金额规模了就进行政府采购,达不到就不进行政府采购。例如,机关单位使用的墨水笔、记事本等,尽管用量大,但总金额一般不高,也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所以在各地一般都不进行政府采购的;还有一些个性化很强的小型软件开发,还有一些临时性的宣传资料设计等,项目金额只有1、2万元或几千元,这些一般也不进行政府采购的。通常情况下就是需求部门简单比选一下就可以确定。所以如果读者朋友的业务主要涉及这类项目,最重要的还是注意维持与业主单位较好的关系,以多获得参与比选的机会。
与集中采购目录类似,采购限额标准也是分级管理的,就是说中央和地方的不一样。中央本级的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每两年公布一次。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目前中央本级的采购限额标准是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工程单项或批量达到120万元以上。
地方的采购限额标准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拟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颁布。举例来说,根据《北京市 2020-2022 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北京市
采购限额标准是货物、服务和工程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含100 万元)。根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2版)》,安徽省的省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市县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