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搭建容灾关系前,主集群需创建具有流复制权限的容灾用户,用于容灾鉴权,主备集群必须使用相同的容灾用户名和密码,一次容灾搭建后,该用户密码不可修改。若需修改容灾用户名与密码,需要解除容灾,使用新的容灾用户重新进行搭建。容灾用户密码中不可包含以下字符“| ;&$<>`'"{}()[]~*?!\n空白”。
- 搭建容灾的主备集群版本号必须相同。
- 流式容灾搭建前不支持已存在首备及级联备。
- 搭建容灾关系时,如果集群副本数<=2,会设置most_available_sync为on,在容灾解除或者failover后此参数不会恢复初始值,持续保证集群为最大可用模式。
- 搭建容灾关系时,会设置synchronous_commit为on,解除容灾或failover升主时恢复初始值。
- 灾备集群可读不可写。
- 灾备集群通过failover命令升主后,和原主集群灾备关系将失效,需要重新搭建容灾关系。
- 在主数据库实例和灾备数据库实例处于normal状态时可进行容灾搭建;在主数据库实例处于normal态并且灾备数据库实例已经升主的情况下,主数据库实例可执行容灾解除,其他数据库实例状态不支持。在主数据库实例和灾备数据库实例处于normal状态时,通过计划内switchover命令,主数据库实例可切换为灾备数据库实例,灾备数据库实例可切换为主数据库实例。灾备数据库实例处于非Normal且非Degraded状态时,无法升主,无法作为灾备数据库实例继续提供容灾服务,需要手动修复或重建灾备数据库实例。
- 灾备集群DN多数派故障或者CMS、DN全故障,无法启动容灾,灾备集群无法升主,无法作为灾备集群,需要重建灾备集群。
- 主集群如果进行了强切操作,需要重建灾备集群。
- 主集群和灾备集群都支持gs_probackup工具中的全备和增备。容灾状态下,主集群和灾备集群都不能做恢复。如果主数据库实例要做恢复,需要先解除容灾关系,在完成备份恢复后重新搭建容灾关系。
- 容灾关系搭建之后,不支持DN实例端口修改。
- 建立容灾关系的主数据库实例与灾备数据库实例之间不支持GUC参数的同步。
- 主备集群不支持节点替换、修复、升降副本,DCF模式。
- 当灾备数据库实例为2副本时,灾备数据库实例在1个副本损坏时,仍可以升主对外提供服务,如果剩余的这个副本也损坏,将导致不可避免的数据丢失。
- 容灾状态下仅支持灰度升级,且继承原升级约束,容灾状态下升级需要遵循先升级主集群,再升级备集群,再提交备集群,再提交主集群的顺序。
- 建议对于流式容灾流复制IP的选择,应考虑尽量使集群内的网络平面与跨集群网络平面分离,便于压力分流并提高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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