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的缺陷一般分为以下三种:
一、危急缺陷:
1. 定义: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 举例:主变压器内部有异常声响且有明显放电声;断路器操作机构失灵,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高压电缆终端头严重发热,温度超过允许值且有继续上升趋势等。
二、严重缺陷:
1. 定义:对设备或设施安全运行有较大影响,短期内尚不会导致事故发生,但需尽快安排处理的缺陷。 2. 举例:隔离开关触头接触不良,有发热现象;继电保护装置误动作或拒动作;架空线路杆塔倾斜超过规定值等。
三、一般缺陷:
1. 定义:对设备或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较小,可列入年度、季度或月度检修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2. 举例:设备外壳有轻微锈蚀;照明灯具不亮;设备标识牌模糊不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