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20世纪初由德国客邮局发行的印有烟台城市容貌的明信片,明信片上的中文清楚写着“烟台租街”四个字,尽管写的是“租街”而不是“租界”,但还是引发了一场关于烟台近代史上有没有租界的争论。
烟台开埠以后,外国人住在哪呢,就住在烟台山上和山下
海岸街是紧靠烟台山的一条东西向的街道,还有一条与其交叉的南北方向的街道叫海关街,现街道两边的建筑,基本上是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当年烟台开埠之后,烟台山上和山下的这两条街道,是外国人的主要活动区域和居住地。
烟台山,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北海岸线中部,是一个隆起的半岛,南连繁华的市区,其它三面环海。
1861年8月22日烟台开埠后,英国最先在烟台山上最好的地段修建领事馆,馆址在烟台山东路,占地约60余亩。最初来山东确定开放口岸由登州改为烟台的英国人马礼逊,被任命为英国驻烟台首任领事。
继英国于1861年在烟台山上设立领事馆后,法国也于当年在烟台山上设立了领事馆。
美国领事馆设立于1863年8月,初为代办处,归天津美国领事馆管理,翌年8月改为领事馆,1904年2月升为总领事馆,1909年7月又降为领事馆。
此后,又有瑞典、挪威、德国、丹麦、意大利、俄国、日本等总共十七个国家先后在烟台建立了领事馆。

这是一条烟台山上的小道,道路旁边的石壁上至今还保留着领事署路的字样。西方国家除在烟台山设立领事机构外,还在山下设立洋行、银行、教堂、俱乐部、学校和医院等。那么,这样一个外国领事馆和办事机构林立的区域,算不算是租界呢?
租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租界的行政管理权属于外国人。外国人组织工部局之类的市政机构来行使它的行政管理权。中国政府没有租界的行政管理权。从这个意义上看,租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
那么,烟台的情况符合不符合这个条件呢?
我们看看。看到当时共有14个国家在烟台设立了领事馆,整个烟台山几乎都被外国人占用了。清政府在同治五年,也就是1866年,也允许各国在烟台租地建房,但都没有明确的划线,也没有签订租地章程之类的文件。然而,烟台却设有工部局,而工部局就是一个外国人对租界进行行政管理的机构。
那么,烟台工部局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烟台工部局在甲午战争之前,也就是1893年就建立了。那时的烟台城区建设还很原始,缺乏统一规划,道路低洼不平,垃圾污水随处可见。那时外国人大都住在烟台山下的几条街道上。
为满足自身的需求,各国领事发起成立了修路局和书信馆。修路局成立于1890年,是一个修砌和扩建外国人居住区的施工组织。书信馆成立于1893年,成立后接管了东海关的邮政业务。不久,他们将两局合并,更名为工部局。全面接手了修路局和书信馆的业务。
由于工部局的设立,使得当时烟台地方政府,也就是登莱青道无形中丧失了对外国人居留区的管理权,但西方国家并不满足如此。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好多年来,大部分居住者抱有这样一种希望,即在当局正式机构的领导下,像其他通商口岸一样,伴随着制度的明确,在烟台建立一个租界。这就是说,他们心里非常清楚,工部局是他们擅自设立的,从未得到中国政府的正式承认。
应该说,西方国家在烟台开辟租界的呼声日益加剧,是与1903年厦门鼓浪屿公共地界的设立不无关系。
厦门是1842年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开放的五个通商口岸之一。当时的厦门主要包括厦门岛和鼓浪屿岛,到了1894年,在鼓浪屿岛上设立领事馆的国家已经有了13个。1902年1月10日,英国、美国、日本等9个国家的驻厦领事,和福建兴泉永道道台延年,在鼓浪屿签订了《厦门鼓浪屿公共地界章程》,从此,鼓浪屿就沦为公共租界了。1903年1月,公共租界工部局成立,执掌鼓浪屿的市政大权。
驻烟台外国领事们认为,烟台的情况与厦门鼓浪屿非常相似,一是同为西方国家的领事馆、洋行、教会集聚区,二是鼓浪屿为海岛,而烟台山是一个三面环水的连陆岛,在他们看来,鼓浪屿可设立公共租界,烟台山也能。
1904年,美国驻烟台总领事回国休假。德国驻烟台的领事连梓,暂代首席领事。他联合了英国、法国、日本、荷兰、比利时等国家的领事,以公函的形式,向驻烟台的登莱青道提出发给巡捕执照的要求,胁迫道府承认外国巡捕的合法性。
毫无疑问,外国人居住区,设置巡捕并持有所谓执照,则意味着租界的实际存在。
其实,列强在烟台建立领事馆不久,就私自建立了监狱。以1868年至1869年这一年为例,英国在烟台的领事馆的监狱就囚禁了45人之多,其中英国人32人,美国人2人,德国人3人,中国人7人,意大利人1人,囚禁总天数为456人,平均每人11天。他们设立监狱的理由就是所谓的治安法权,也就是领事裁判权。他们认为中国是一个未开化的国家,没有能力做出公正审判,所以要用治安法权来保护他们的侨民。
时任登莱青道道员兼东海关监督的何彦生,对烟台工部局和外国人私设巡捕本来就有看法,他在接到驻烟领事团的公函后,立即做出反应。他回复道,这是涉及主权的大事,本监督丝毫不敢迁就,烟台仅仅是通商口岸,与租界情形不同,不能发给巡捕执照,即便要发也只能是暂时的,而且必须注明只能拘捕洋人。同时,何彦生顺势提出,撤销工部局收回利权的要求。在驻烟台的各国领事看来,尽管你何彦生没有同意批准发给他们巡捕执照,但我们的工部局还在,监狱还在,有这些既成的事实,就不怕搞不成租界。他们很快又重新纠集一起,这次他们不绕弯子,干脆直接提出要将烟台的外国拘留区划作正式租界,同时又通过北京公使团向清政府施加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各国驻烟领事要求辟涉租界都有一个似乎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烟台街区的脏乱差。改造街市和整顿卫生,似乎成了涉不涉租界的关键。
在这以前,各国驻烟台的领事已经将自行拟定的章程分别上报给各国驻华公使。这个所谓的章程是参用鼓浪屿公地及上海租界各章来制定的,他们的目的十分清楚,就是在外国居住区的基础上来扩大地盘,正式划定为公共租界。各国驻华工事接到驻烟台领事的报告以后,立即推举英、德、美、法四国公使作为代表联合致函清廷外务部,希望能够“”和平酌议,允诺施行“”。外务部自然不敢怠慢,于是责呈北洋大臣袁世凯和山东巡抚杨士骧办理。
烟台开埠时,曾明确烟台口岸归三口通商大臣管辖,是什么时候又归北洋大臣管辖了呢。这里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1870年的天津教案,由于天津教案是一个很大的涉外案件,死了不少外国人,而三口通商大臣衙门眼睁睁看着这次动乱的萌发和爆发,没有办法进行制止。因为三口通商大臣衙门本身就是管理对外通商事务和对外交涉,对于地方行政和军务军队没有权利调动。所以事件爆发以后,清政府派人到天津进行调查,认为原来的设置是有缺陷的,不能适应天津开埠通商。于是撤销了三口通商大臣衙门。
三口通商大臣撤销之后,清王朝决定比照南洋通商大臣的例子,改设北洋通商大臣。原来一切外交、海防事务都由北洋大臣管辖,而北洋大臣又由直隶总督来兼领。同时,直隶总督还是有权代表清王朝签订各种条约,因此他还给以直隶总督为钦差大臣的关防。由于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所以他的权势非常之大。
1906年8月,以梁礼贤为首的和烟台六帮商董联合致书外务部说明辟涉租界的危害迫于国内各种压力外务部于1906年9月不得不做出驳回外国领事团辟涉租界的要求,所提事宜由中国筹款自办的决定,并通知各国公使,然而外务部在有些问题上还是做了妥协,带来的后果仍然是严重的。
工部局的地位得到了承认中国官方无权干涉其一切事务直到1908年何彦生才借改造城市工程的机会在中外双方多做出让步的条件下成立了华洋工程局,同时取消了工部局,但是这实际上不过是换了个名称,外国人不仅在华洋工程局内掌握了实权而且在华洋工程局内掌握了实权,而且其权利也由原工部局管辖的外国人居住区扩大到了整个烟台城区。
不设租界的结果,是以中国巨大的财力、物力人力为代价的。原来各国领事提出开辟租界,他是以改造街市,整顿卫生为理由。而后来之所以又放弃设立租界的要求,也正是因为清政府愿意由中国一方筹办外国人所提出的各项城区改造工程。整个工程外国人没掏一分钱,所有的费用一直是由直隶、山东两省调拨了十万两白银来进行的。那么第二呢,他就是由当时的烟台道何彦生。从华商手里又筹借了一部分。
1907年5月12日,何彦生极力主张自办的工程在华商们的支持下终于开工。这次工程包括扩建街道、建盖房屋、改造衙署。三项工程共耗资68,000余两。历时一年多,共扩修道路总长2576丈。其中洋人指定修路长2061丈4尺,建房和改房700余间。
沸沸扬扬的租界风波是以中方实施城市改造工程而告终的。工程规模之大是烟台开埠以来。从未有过的。实际上这是西方侵略者扩张势力刺激下进行的一次声势浩大的城市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烟台的城市面貌。
至此,关于烟台有没有租界的疑问应该是有了答案。回答是否定的。难怪当年德国人在明信片上,把外国人居住的地方写作租街而不是租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样的租街还真是存在的。从当时的海岸街东段就可以看出,在这100多米路段的两侧就有英、法、俄、日、美国的十余家商务机构。不怪乎德国人把它称之为烟台租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