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所不欲,勿施于人”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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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出自《论语·颜渊第十四》
逐字分析:
己 — 自己
所 — 属于自己的,类似现在的 白勺 “的”。己所的意思就是“我的”
不 — 被阻断,没实现
欲 — 欲望,想法。
己所不欲 — 当自己的想法被阻挡,就是外界的行为不符合我的想法,或者说外界不听话时候。

勿 — 不要
施 — 行动,施加自己脑中的想法
于 — 对
人 — 人或外界的物
勿施于人 — 不要对外界的人或物有行动,把自己脑中的想法强加给外界。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顺其自然,白话是“对一些事不要生气,顺其自然吧”。

本文解释和圣人“恕道”相合,对外界事物宽恕,《说文·心部》注解恕道为“仁也”。
因为外界事物的不听话“不欲”,为了让自己止怒,可“顺其自然”,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以上都是对无心犯错(不欲),且道歉的外界事物,如果是故意对抗的外界事物,孔子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