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论写作我是个野路子,凭着一股乱七八糟的想法,写写写。
程序开发心理学,看到一半,突然就暂停了。
然后作出来一个短途旅行,于是就去旅行了,抓了这本书出去。
将近三十个小时的火车之旅,当然如果加上地铁,那就超过三十个小时了,一路上断断续续的看,最后在回杭州的家的地铁上看完的。在看完最后一幕宛如戏剧谢幕似的结尾,我似乎感觉这个舞台灯光慢慢暗去,幕布即将关闭,但是我还是久久不愿意相信,它就这么结束了。
虽然,早在沃尔特(女主人公的丈夫)死去时。我真的有些意兴阑珊,不愿再看下去。但坐火车着实有些无聊,于是慢慢的又沉浸在书中了。
我很愿意去分享自己对于这本书的感觉,但是每个人看完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思考。我写下这样,也是留个文字纪念吧,等以后年岁渐长,可能感觉又不一样了。
第一个死亡
我不愿意平铺直叙的讲述这个故事,因为这实属有点乏味,一句话总结,就是一个出轨女人的一生。
所以我打算从死亡来聊这个故事。
其实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已经差不多被剧透完了,也纯粹是因为买了实体书,总得翻一翻。火车上太无聊等等原因,才“被迫”看完了。
毛姆开篇,就从偷情的现场开始描写,虽然是英国人的偷情,而年代背景也在差不多一百年前了,但是人类本能的八卦,还是能让我迅速进入书里。当时的心情,就特别像现在的吃瓜心态,作壁上观。等慢慢故事铺陈开来,特别是凯特(女主人公)第一次面对中国偏远城市死在街边,宛如不像人类的乞丐的尸体时,我才发现,作者其实不是在写一个三角恋,或者说是爱情故事。
作为一个中国人,在面对这本书中一些对于当时中国的描写,是非常难过的,贫弱,弊病,苟延残喘的中国,在这本书里,是白人殖民者故事的幕布。永远等吩咐的阿妈,黝黑干瘦的苦力,靠在墙边的轿夫...他们没有名字,他们又有名字,叫中国。
沃尔特发现了凯特偷情,于是想了个方法惩罚她,要带她去霍乱肆虐的湄潭府(后面查了资料应该是贵州遵义的湄潭县),想让她死在湄潭。
当时的凯特,汤森深爱着她,所以笃定只要他们各自离婚,汤森必然会娶她,然后她将会全心全意的拥抱她的爱情。所以,当沃尔特带着鄙薄的神态跟她说,如果汤森愿意在一周内离婚,并愿意娶她,他将放她离开时,她毫不犹豫的去到汤森的办公室找他。结果得到的却是令她心碎的答案。于是被迫与沃尔特离开香港,去往霍乱疫区,那可能是她的埋骨之地。
在那里,她遇到了丑陋但是看透世事的沃丁顿,一个矮小的英国海关副关长,于是她人生中第一个死亡,是在沃丁顿的陪同下,遇到的那个干枯的不像人的乞丐尸首。
那时的她,应该在思考死亡的意义了吧。
第二个死亡
第二个死亡伴随着新生。
沃丁顿看出她的郁郁寡欢,于是带她去到了修道院,里面只有四五个修女和院长嬷嬷,她们在尽力的照顾孩子和伤者。起初来到疫区,凯特是害怕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心也开始逐渐的麻木。直到看到院长嬷嬷被孩子们围绕时的场景。她生出想要做点什么的冲动。
这里我岔开想讲一讲,在女性意识还未觉醒的时代,哪怕是自诩先进的西方,女性的价值也是像我们封建时代一样,靠父亲、靠兄弟、靠丈夫、靠儿子所赋予的。
而凯特因为长得漂亮,所以从小母亲对她的要求,就是要利用她年轻的身体和美貌,嫁一个声名显赫的丈夫。而在她挑挑拣拣到25岁时,她母亲已经彻底的嫌弃她了。于是她匆忙的嫁给了沃尔特,一个医学博士,细菌学家,声名算不得显赫,但是已经是当时最好的选择了,更何况,看上去,他是爱她的(PS:我个人觉得沃尔特是品德高尚,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不应该因为她的美貌而爱上她呀。所以,有时候爱情就是这么玄妙)。
显然她不爱他。但还是嫁给了他。所以当她看到权势地位优于她丈夫的汤森时,就被迷住了。汤森爱她的美貌,她在汤森那里找到了存在的价值。毕竟在灵魂层面,她跟沃尔特不是一个level的,当在丈夫那里找不到价值感时,有个外部条件看上去优于丈夫的情人,使她充满了快乐。
现如今,其实也有很多女性囿于年岁渐长,也会选择跟凯特一样,潦草的找个人嫁了。但是绝大部分人,可能没有凯特幸运。
在修道院里,她找到了内心的平静,也逐渐找到了自我价值,这个价值不是父亲也不是丈夫赋予她的。而是她自己的劳动赋予她的。无关其他人,只关于她自己。
直到有一天,她晕倒,被诊断怀孕了。
当沃尔特匆忙回家问她时,她明知道,她撒谎,沃尔特也不会对她怎么样时。她还是诚实的回答了,她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而当沃尔特让她离开疫区时,她选择了拒绝离开。那时的她其实是想求的丈夫的原谅的。她依然不爱他,但是这时的她,深切的知道自己错了,并因着孩子的缘故,想好好的跟丈夫生活。
但是沃尔特死了,死于霍乱。
然后草草埋葬,作为遗孀被送出疫区,回到香港。宛如一场梦。
书中,沃尔特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死的那个是狗(The dog it was that died)”当时看到那里,我很震撼,我以为沃尔特会说些安抚他妻子的话,结果居然是这句。
我试图去解释,丈夫还爱着妻子,毕竟我可能还是觉得会有爱情存在。最后无奈的发现,原来沃尔特早已不爱她了。
第三个死亡
匆匆离开疫区,回到香港时,汤森的妻子多萝丝迎接了她,并照顾她。我当时在想,多萝丝是否知道她与她丈夫汤森之间的风流韵事呢?直到本书结尾,毛姆也没能给出答案,只能自己去思索了。
从疮痍满目的疫区到繁华奢靡的香港,凯特走了很久,坐轿子乘船,一路上路过乡村和城市,她一袭黑衣,带着跟她前半生截然不同的回忆,回到了香港。
汤森夫妇接待收留了她,当时的年代,丈夫死后,女性就被默认没有任何生存能力,只能依附于他人。于是她依附于汤森夫妇。因着她的丈夫是死在疫区,于是她被人当作烈士的遗孀,被崇敬被包围,慢慢的,她沉浸其中。
直到汤森找上了她,企图跟她恢复情人关系(PS:汤森真的是渣的彻底啊,为啥作者不写死他,好气哦),在半推半就间,她屈从了自己的欲望,当她从欲望中抽身时,她鄙视汤森,也鄙视自己。
于是她选择离开香港,回到她父母身边。
在即将回到英国的轮船上,她收到了父亲的来信。
她的母亲死了。
这是第三个死亡。
她的母亲是个精明势利的妇女,嫁给了一个老实本分的丈夫。一辈子苦苦为她丈夫的事业钻营。发现行不通后,又开始希望女儿能嫁个好女婿,人品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钱有权有名声。所以凯特的价值观形成,一开始就是她的母亲塑造的。
她母亲的价值来自于丈夫,所以她把她的这种理念也强加给她的女儿凯特。
但是,凯特在疫区的经历以及前面两个死亡的洗礼后,逐渐的剥离了母亲赋予她的价值观,同时悲哀的发现,父母亲的婚姻三十年,一直都是父亲的责任感维持至今时,才顿然醒悟。
第三个带有宿命感的死亡,似乎是在昭示着她在自我生长了,不再将自我价值,寄托在别人身上。
于是她最后说出了
“我想要个女孩,抚养她长大,不让她犯我犯过的那些错误。回想以前做小姑娘时的我,就会恨自己,又没有别的机会。我要培养女儿,给她自由,让她靠自己的力量独立于世。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爱她,抚养她长大,不只是为了让某个男人因为想跟她睡觉而供她吃住,养她一辈子”
结尾
看这本书,并没有抱很大的期待。但是读完给我的感受,却远超今年读的其他书。
有历史,这本书把旧社会的中国作为故事的背景铺陈在你面前。
有人文,里面的庙宇神秘,贞洁牌坊的耸立,中式庭院的曲径通幽,还有修道院的法国修女们,都让我看到在爱情这片薄薄的面纱下,更深刻的景象。
ps:因为沃尔特是细菌学家,我看时,总觉得格外膈应,哪怕好像很多读者,都把他想象成痴情好男人。但是刚参观完常德博物馆,看完日本常德细菌战始末的我,完全是喜欢不起来,虽然他是英国人,也算是个品德高尚的医生,毕竟他最后是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但是我还是无法喜爱他。
最后,我很少看毛姆,只看过他的《月亮与六便士》,这本是第二篇。
很多人拿毛姆跟狄更斯比,说他是自狄更斯以来拥有最多读者的小说家。
而狄更斯,我也只看过他的《双城记》,两者在我这里,完全没办法比较。
前几天,有人问我,看什么类型的书,我的回答是,很杂。
这么多年,在周围同龄朋友中,我看书量不算少,但是什么都看,但是却没有一个特别喜欢的书类。比如说社科自然、心理学、悬疑推理或者历史军事....
我好像什么都看,什么书,只要不是特别晦涩难懂,花花时间,也都能看的进去,但是却没有一个清晰的读书路径,不知道爱好哪个门类。
今天读完《面纱》就特别想去看看毛姆的《人性的枷锁》和《刀锋》了。
其实,今天读完,就有特别多特别多想说的,但是写到这里,感觉应该要收尾了。不知道别人怎么想,这本书在我这里是本好书,更因为它是我在长途旅行中读完的,结合现如今的的状态。我觉得它是有给我点东西的,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
那就,慢慢成长,慢慢探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