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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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

  • 概念:在程序中,变量为一个保存数据的容器,使用变量保存的数据可以通过变量名在代码中进行复用。

  • 定义变量

    1.方式一//声明变量var 变量名;//赋值变量名 = 数据;2.方式二//声明并赋值变量var 变量名 = 数据;
    
    • 变量命名规则:

      • 由数字、字母、_和$组成

      • 不能以数字开头,并且不能包含其他特殊符号

      • 不能使用javascript关键字进行命名

      • 推荐命名方法:

        • 尽量见词达意

        • 驼峰命名法:

          • 大驼峰:onename——OneName,一般用于类名命名
          • 小驼峰:onename——oneName,一般用于变量或者函数命名
  • 注意:

    • 变量只声明未保存数据,默认值为undefined
    • 变量未定义直接使用会报错。即必须先定义变量再使用

定义变量的关键字

var由es5提供,let、const由es6提供

  • var可以再声明变量之前使用变量,let、const只能再声明变量之后使用
  • var可以重复声明同一变量名,let、const不可以重复声明同一变量名
  • var、let后续可以修改变量的值,const保存的是常量,不能修改,并且在声明同时必须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