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读书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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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s6.ruanyifeng.com/

ES6 规定,子类必须在constructor()方法中调用super(),否则就会报错。

这是因为子类自己的this对象,必须先通过父类的构造函数完成塑造,得到与父类同样的实例属性和方法,然后再对其进行加工,添加子类自己的实例属性和方法。如果不调用super()方法,子类就得不到自己的this对象.


为什么子类的构造函数,一定要调用super()?

原因就在于 ES6 的继承机制,与 ES5 完全不同。

ES5 的继承机制,是先创造一个独立的子类的实例对象,然后再将父类的方法添加到这个对象上面,即“实例在前,继承在后”。

ES6 的继承机制,则是先将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加到一个空的对象上面,然后再将该对象作为子类的实例,即“继承在前,实例在后”。这就是为什么 ES6 的继承必须先调用super()方法,因为这一步会生成一个继承父类的this对象,没有这一步就无法继承父类


this何时生成

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只有调用super()之后,才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否则会报错。

这是因为子类实例的构建,必须先完成父类的继承,只有super()方法才能让子类实例继承父类

私有属性和方法的继承

子类无法继承父类的私有属性, 如果父类定义了私有属性的读写方法,子类可以通过这些方法,读写私有属性

静态属性和方法的继承

  • 父类的静态属性和静态方法,也会被子类继承。
  • 静态属性是通过软拷贝实现继承的。

super

做函数用
  • 代表父类的构造函数,形成子类的this对象, 只能用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之中使用

相当于A.prototype.constructor.call(this)(在子类的this上运行父类的构造函数)

做对象用
  • super作为对象时,在普通方法中,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
  • 在静态方法中,指向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