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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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RFP)是项目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项目申请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总体设想。项目建议阶段依次要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写、申报、审批。然后进入后续项目可行性分析阶段。

概念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是主管部门选择项目的依据,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阶段
  1. 机会可行性
  2. 初步可行性
  3. 详细可行性
  4.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提交和获得批准
  5. 项目评估

招标

国有资金应当公开招标
以下情形可邀请招标:

  1. 技术复杂要求特殊,只有少量投标人
  2. 公开招标占用合同金额比例太大

以下情形不可招标:

  1. 不可替代的技术专利
  2. 采购人依法能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3. 已通过招标的项目投资人能解决
  4.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影响配套
  5. 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形

招标相关规定

招标人应该按照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的文件等,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通过预审的不能少于三个,否则重开
投标保证金不能超过项目估算的2%
一个招标只能有一个标底,必须保密
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不得组织勘探现场
招标阶段:
第一阶段:投标人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
第二阶段:要求的保证金的应该在第二阶段提出,投标人提交最终技术方案和报价方案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以下属于不合理限制:

  1. 同一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的不相适应
  3. 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
  4. 对潜在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
  5. 限定或者指定供应商
  6. 非法限定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 其他不合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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