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数据质量的管理和评价指南(试行)》 印发

208 阅读2分钟

《天津市公共数据质量的管理和评价指南(试行)》 印发

请关注 数据要素社 2023-11-22 22:50 发表于浙江

收录于合集#公共数据30个

图片图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本市公共数据质量源头管理,推动公共数据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共享开放、开发利用、交易流通,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市委网信办正式印发《天津市公共数据质量的管理和评价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图片《指南》聚焦公共数据质量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及评价,明确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使用与加工、数据共享与开放、数据销毁等环节提升数据质量的举措和要求,从数据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时效性、可访问性六个维度明确了公共数据质量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模型、评价流程和评价要求,为推动各区、各部门公共数据质量源头管理提供遵循。下一步,市委网信办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各区、各部门以公共数据质量自我评价倒逼公共数据源头治理,为强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释放公共数据要素资源价值奠定基础。

来源:网信天津

END 好文推荐 Valuable Articles

数据要素信息参考(11.13-11.19)

公共数据政府指导定价出台在即,数据财政或开启万亿蓝海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可获补贴,北京实施数据要素市场示范奖励

国内首个数据资产确认地方性标准在浙江发布

海外数据战略制度设计与创新模式概述

数据要素社

数聚要素前瞻,启观市场未来!共同推动数据生态建设,助力数据要素产业蓬勃发展!

20篇原创内容

**

公众号

图片

图片

收录于合集 #公共数据

 30个

上一篇广东省发布“数字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港澳数据特区”将全面开启下一篇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医疗保障局签署数据共享利用合作协议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