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浪中国式逻辑:墨辩:不分彼此: 逻辑辩论的意义?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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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介

人类最幼稚的智识,多得自亲知,其最精密之知识,亦多得自亲身体验的知识。

人类最博深的智识,多得自闻知,其最谬误之智识,也多得自闻知。

自秦汉以后学者,最尊闻知,次之说智,几乎没有 亲身体验的知识成系统。

今日世界文化民族中,我们应该是最缺乏逻辑精神,最缺乏科学精神的民族,

盖因此无价之宝埋在地窖二千年。

  ---- 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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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墨辩逻辑的界说和用语

逻辑学形式和目的。

墨子的辩大略可明,所谓辩争彼此。 彼是指所辩论的对象。

如上一节所讲,牛马之辩,一只动物,可以是牛,或者是马,或其他动物。

一个动物不能同时是牛也是马。

几乎同时代的庄子,从整体(内部和外部)看待事物的方式给了人们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些问题。 因此也由此形成了一种独特模式:内外之别。

事物本身决定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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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出于是,是亦因彼。 
彼是方生之说也。 

-----《齐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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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面所讲,墨经明确提出如下“辩”的优点和目的

明是非 
审治乱 
明同异之处  
察名实之理 
处厉害 
决嫌疑 --- 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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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庄子齐物

墨子这种主张,庄子提出正-反意见:

“辩也者,有不见也。...即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耶?
      
 我胜若,若不我胜。我果是耶,而果非也耶?其或是耶或非也耶?其俱是耶俱非也耶?
      

-----------《齐物论》

关于辩论结果的用处

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晦暗。吾谁使正之。
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
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

他说各种事物无不存在它自身对立的那一面,各种事物也无不存在它自身对立的这一面。

从事物相对立的那一面看便看不见这一面,从事物相对立的这一面看就能有所认识和了解。

所以说:事物的那一面出自事物的这一面,事物的这一面亦起因于事物的那一面。 事物对立的两个方面是相互并存、相互依赖的。

原句表现的是庄子对世俗的否定,和对无差别的自由境界的向往。

这不仅指出了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转化,而且进一步指明了一切事物都是在互相对待的情况下,获得了各自的规定性。

世界上没有孤立的存在物,一切事物都是在与各种事物的相互对峙中存在,都是在周围的环境中取得自己的规定性。

对于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庄子认为就在于事物自身。

彼出于是,是亦因彼。 彼是方生之说也。 

-----《齐物论》

庄子的怀疑论调,认为宇谓凡辩论的都是仅见一面,不见其他,所以得“辩无胜”的结论。

2.2 逻辑(辩)有意义吗?辩有胜或辩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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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的性质既已说明,然则 辩究竟有什么用途? 怎样去辩呢? 还看《小取》

其中讲到: 

辩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察名实,处利害,决嫌疑。

... 以类取,以类予。

这一段,上半是讲辩的作用,因为要辨别真假,才可以应付事物,所以辩学有益处,很必要。

下半讲辩的方法:

摹略万物之然,是搜求一切事物真现象:论求群言之比,是整理各种现象相互关系。


推论演绎法:  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
归纳法: 以类取,以类予。

这些也是逻辑学家思维作用的三个形式: 概念,判断,推论。 正与《小取》所说相同。

小结

到底主张“辩有胜”的墨子和主张“辩无胜”的庄子,它们两位这一场辩,谁胜呢?

这还要看 所争的“彼”(对象)是什么,若是辩论宇宙根本道理,这不是专靠智识能解决的。无论怎么样,总是“或是或非”。或者都对。

现代科学告诉我们,遇到这种模棱两可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 通过实验去验证。

此外,凡是落到名相有因果关系的事物,那却是“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

即从知识和逻辑范围内立论,自然应该是偏袒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