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与小麦
有两块相邻的地, 左边的地种小麦, 右边的地在养牛。 突然有一天, 那头牛冲过了栅栏,把左边的小麦吃了那你觉得那头牛的主人是否应该阻止? 你可能觉得当然要阻止了。
烟囱与邻居
有两户人家相邻, 相安无事好多年。 左边那家有一个烟囱,烟囱出口就是右边人家的房顶,由于烟囱高过人家房顶, 所以冒出来的烟,对邻居没有影响。
但是后来右边那户人家, 打算把房子建高一点, 就把左边人家的烟囱给挡住了。 挡住以后,左边那家每次做饭的时候,他们自己造成的烟就会回流到厨房。(注意: 这烟是左边自己造的,之所以回流是因为右边那户人家把房子建高了)
这时候左边那家人去法院告右边那家人, 说右边的人家不应该擅自把自己房子盖高, 因为房子盖高了, 他们自己造成的烟会呛到他们自己。 如果你是法官, 你会怎么判?
火车与亚麻
从前火车都是烧煤的,烧煤就会喷出火星,这种烧煤喷出火星的状况是改不了的,所有火车都有这个特性。
这时候,一辆火车经过一块农地,这块农地的农夫种的是亚麻,他们把700吨亚麻堆在了铁路边上。这亚麻是农夫的,铁路边的农地也是农夫的。亚麻放在这农地上,没有碍任何人的事儿。但是火车经过的时候,它喷出的火星,把那700吨亚麻给烧了。
火车公司把人家的700吨亚麻给烧了,你觉得火车公司要不要赔偿?你肯定说应该赔。
养鸡场与新居民
有一家养鸡场,他们知道,自己养鸡会发出各种恶臭、各种污染。所以在选址的时候,就把养鸡场选在了偏远的郊区,这样不会影响别人。这家养鸡场经营了好多年。但是城市不断发展,不断扩大,就像北京从二环扩充到三环、四环、五环、六环一样。
终于这个城市扩张到一定程度,有开发商在这家养鸡场旁边修了居民区。居民住进去以后,才发现原来这养鸡场会发出恶臭。居民当然就去告这家养鸡场,说养鸡场污染了环境,破坏了他们清洁的空气。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
你要知道,养鸡场确实损害了周围居民的健康,损害了周围居民的美好环境。居民可是自己搬到养鸡场附近的,这在法律里面叫自找的,叫自己接近骚扰源,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判?
某种看待问题角度
以铁路和亚麻为例,说一个比较独特的观点:《社会成本论》
虽然我们都认为铁路应该赔偿农夫, 但是我们设想一下,如果铁路跟农夫的总收入总产出不能达到最大的话, 那么农夫要负一定的责任的。 基于这个观点, 经济学家认为: 农夫只要把亚麻种远点, 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的成本比铁路低的多, 谁付出的成本低 谁就应该担当更大的责任
经济学家 科斯 认为: 不是一方伤害一方, 而是双方在争夺稀缺资源,伤害都是相互的
有兴趣的同学,另外两个案例自己百度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