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和模块的内部,默认就是严格模式,所以不需要使用use strict指定运行模式。
ES5的构造函数
function Point(x, y) {
this.x = x;
this.y = y;
}
Point.prototype.toString = function () {
return "(" + this.x + ", " + this.y + ")";
};
var p = new Point(1, 2);
ES6的类
class Point {
constructor(x, y) {
this.x = x;
this.y = y;
}
toString() {
return "(" + this.x + ", " + this.y + ")";
}
}
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类”,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constructor方法,这就是构造方法,而this关键字则代表实例对象。也就是说,ES5 的构造函数Point,对应 ES6 的Point类的构造方法。
typeof Point; // "function"
Point === Point.prototype.constructor; // true
上面代码表明,类的数据类型就是函数,类本身就指向构造函数。
事实上,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prototype属性上面。
class B {}
let b = new B();
(b.constructor === B.prototype.constructor) === B; // true
上面代码中,b是B类的实例,它的constructor方法就是B类原型的constructor方法。
Class作为构造函数的语法糖,同时有prototype属性和__proto__属性,因此同时存在两条继承链。
(1)子类的__proto__属性,表示构造函数的继承,总是指向父类。
(2)子类prototype属性的__proto__属性,表示方法的继承,总是指向父类的prototype属性。
class A {}
class B extends A {}
B.__proto__ === A; // true B.prototype.__proto__ === A.prototype // true
类必须使用new调用,否则会报错。这是它跟普通构造函数的一个主要区别,后者不用new也可以执行。
类的方法内部如果含有this,它默认指向类的实例。但是,必须非常小心,一旦单独使用该方法,很可能报错。
箭头函数内部的this总是指向定义时所在的对象。上面代码中,箭头函数位于构造函数内部,它的定义生效的时候,是在构造函数执行的时候。这时,箭头函数所在的运行环境,肯定是实例对象,所以this会总是指向实例对象。
箭头函数是普通函数的简写,可以更优雅的定义一个函数,和普通函数相比,有以下几点差异:
1、函数体内的 this 对象,就是定义时所在的对象,而不是使用时所在的对象。
2、不可以使用 arguments 对象,该对象在函数体内不存在。如果要用,可以用 rest 参数代替。
3、不可以使用 yield 命令,因此箭头函数不能用作 Generator 函数。
4、不可以使用 new 命令,因为:没有自己的 this,无法调用 call,apply。没有 prototype 属性 ,而 new 命令在执行时需要将构造函数的 prototype 赋值给新的对象的__proto__
rest参数,形式为:...变量名
父类的静态方法,可以被子类继承。但不可以被父类的实例继承。
this关键字总是指向函数所在的当前对象,ES6 又新增了另一个类似的关键字super,指向当前对象的原型对象。
类的super
它在这里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父类自己),用来新建父类的this对象。
子类必须在constructor方法中调用super方法,否则新建实例时会报错。这是因为子类自己的this对象,必须先通过父类的构造函数完成塑造,得到与父类同样的实例属性和方法,然后再对其进行加工,加上子类自己的实例属性和方法。如果不调用super方法,子类就得不到this对象。
实例属性除了定义在constructor()方法里面的this上面,也可以定义在类的最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