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项目推荐:建平科煦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12月27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
项目方 建平科煦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21年11月1日 , 注册资金 1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辽宁,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0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 , 利润总额(万元):0 , 负债总额(万元):0 , 所有者权益(万元):0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建平科煦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1 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7日 至 2023年01月29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辽宁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685 个, 历史完成量为 325 个, 完成金额 277.38 亿元 , 完成率 47%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420 个, 历史完成量 605 个, 完成金额 1,471.95 亿元 , 完成率 43%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如保证金金额大于成交价,则超额部分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由交易所退还给受让方。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交易价款支付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2)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信息以及本项目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3)本方同意若本方出现上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条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提交受让申请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已详细阅读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方同意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方同意将继续承接标的公司相关EPC合同,按EPC合同要求履行标的公司责任和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