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狗股权转让项目:乌海市蒙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8.05%股权转让

73 阅读8分钟

塔米狗股权转让项目:乌海市蒙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8.05%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于2022年12月9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

项目方 乌海市蒙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03年3月26日 , 注册资金 385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内蒙古,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稀土、建材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32.014267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 , 利润总额(万元):-73.573638 , 负债总额(万元):10.116669 , 所有者权益(万元):21.897598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乌海市蒙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8.05%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97.7454 万元 , 拟转让比例:48.05%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01月09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内蒙古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555 个, 历史完成量为 265 个, 完成金额 299.6 亿元 , 完成率 48%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380 个, 历史完成量 750 个, 完成金额 565.53 亿元 , 完成率 54% 。

其他披露内容:

1、 本项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备查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

2、标的公司于2013年5月停止生产经营,至今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故本次披露最近财务报表等均已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3、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股权转让后,如非国有企业受让股权,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

(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若标的公司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标的公司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公司组织形式等进行变更登记。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10、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1、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参与竞买、举牌。

12、现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00266),证载信息如下:用地单位电业局多种经营公司,用地面积15000平方米,用地位置电业局电杆厂以东,高龄土厂以北,用地项目名称办公室、车间等。为乌海市蒙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占用七地。根据《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乌海市蒙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并未拥有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故该宗土地不应纳入本次国有股权挂牌转让的评估范围。”

13、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385万元,共计实缴385万。其中,乌海市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认缴185万元,实缴185万元。白雪铠(股东方)认缴200万元,实缴200万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4.本次股权转让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5.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