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 项目披露:抚州汉晟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12月12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
项目方 抚州汉晟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7年1月16日 , 注册资金 2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江西,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建筑业、市政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建设。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6039.383262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5024.261273 , 利润总额(万元):63.544101 , 负债总额(万元):5702.525288 , 所有者权益(万元):336.85797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抚州汉晟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335.2281 万元 , 拟转让比例:51%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07日 至 2022年12月12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江西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556 个, 历史完成量为 261 个, 完成金额 236.01 亿元 , 完成率 47%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建筑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131 个, 历史完成量 475 个, 完成金额 307.14 亿元 , 完成率 42% 。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中富茗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中富茗仁评报字(2022)第011号评估报告。
2.该标的企业的审计数据来自于江西茗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年审计报告《赣茗仁审字(2022)第117号》。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额200万元。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为51%,实缴出资额为102万元。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80万元,持股比例为49%,实缴出资额为98万。受让方须按照标的公司章程向标的公司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受让方则须另外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