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重英语思维的培养,而非记忆一些教条式的规则
- 注重规则背后的思维规律
- 理解哪些例外的规则背后的思维
- 注重短文以及上下文环境,而不是单一的例句
- 将学到的语法直接转为日常对话用的语句,达到举一反三的,创造性的使用英语
学习英语语法的本质是学习英语国家人的思维习惯。语言是人类思维的载体,语言表达本质上是一种思维的表达。
对于学习英语,如果只是死记单词,而没有训 练出良好的英语思维,那么学到的不过是英文这种文字 (word)或文本(text),而不是作为思想表达工具的英语这门语言 (language)。
英语思维:从语言本身去分析,语言无非就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
- 发出声音,即语音
- 记录声音的符号,即词汇
- 把词组成句子的造句规则,即语法
真正意义上的语言都离不开这三要素:语音、词汇、语法。
语言作为思维的载体, 而语法作为一种语言表达规律的归纳和总结,必然集中体现了该种语言的思维模式(语法即是思维) 。
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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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等于规则
规则一般要严格遵守。语法不是由语法专家事先确定并要求人们去遵循的。传统语法书也加强了人们这 种错误印象。因为它们往往是先列出一些规则,然后再针对这些规则给 出相应的例句,告诉读者,按照规则这么造句才是对的。久而久之,让 人产生错觉:以为是先有一套语法规则、教条,然后必须按照这些规则才能制造出具体句子。
事实上,先有语言(人们的思维活动),在长期的人类发展过程中,语言学家不断研究,然后再从大量的语言实践中总结出人们在使用这种语言时所遵循的一般思维规律或表达倾向,即所谓的规则。
所以,语法规则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清规戒律或天规,而是对人们的思维规律或语言表达习惯的归纳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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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语法规则当作一成不变的公式
语法不像数学公式,语言是灵活多变的,同时又具有规律性。语法 规则就是对这些规律性的语言现象进行归纳和总结,但并不能涵盖所有 的语言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语法规则”只不过是一种“权宜 之计”的规则,是为了方便语言初学者的学习。因此,语法并不是一成 不变的“公式”,也不是非此即彼、黑白分明的,而是存在很多“模糊区 域”或“灰色地带”,因而总有“例外”存在。所以,语法规则不是绝对 的,不是“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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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语法规则当成随意的公式
比如,对于冠词的用法,一般语法书上会有这样一条规 则:“第一次提到的单数可数名词前面用不定冠词a或an,这一名词再次 出现则要用定冠词the”。传统语法书上往往只是给出这样的规则,但不解释为什么会这样选择冠词,英语学习者很容易误认为语法规则是随意的、专断的,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的,因而容易死记规则,而忽略了规则背后的合乎情理的思维规律。
其实,很多看似随意的规则,其背后都有共同的思维规律。因此,学语法重在理解规则背后的合乎情理的思维,而不能“死记”规则。
由于以上的错误认知,导致国人和老外(native speakers of English) 在使用英语方面的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记住了英语语法规则却没有英语思维,而老外是在用英语思维,尽管他们不懂语法规则。
国人学生学习语法规则都用来对付英语考试,而没有真正懂得规则背后的英语思维。一味僵化地记一些规则,然后简单地用这些规则来套用一个句子“符合”与“不符合”自己牢记的规则,而不去关注句子所使用的语境。这样一来学到的只是一个“虚构”的英文句子,而不能把所学到的句子活用到真实的英语交际中。这就造成学英语与现实生活中的语言交际脱节。
语法是对语言表达习惯的归纳,总结出来的规律是为了对语言学习者正确引导,而不是严格限定。
把语法当作思维规律来理解,而不应该当作规则来死记。
学习语法内容
学习语法规则应该包括哪些方面内容,词汇除了有发音外,还包括形式(即单词的拼写形 式)、意义(即单词的含义)和用法(即单词的用法)。语法也有形式 (form)、意义(meaning)和用法(usage)这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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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某个语法结构是怎样构成的。比如“现在完成进行时”的构成 形式是have been doing。这是使用语法规则的起点,即首先要做到能够准确地构造某个语法结构,这是语法形式的准确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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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某个语法结构表达什么意义。比如“现在完成进行时”可以表示“一个活动从过去一直延续到现在说话时刻”这样的含义,这就是现在完成时态这一结构所具备的语法意义。特定意义一般是 对应于特定结构形式的,或者说,特定的结构形式能够表达特定的意义。这是语法结构的表意性问题。
对于一个句子,它的含义不仅仅是来自于句中所使用的词汇的含义,还有来自于其中特定语法结构所含有的语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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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关于何时/为什么使用某一语法结构的问题。这与在实际交流中的语境有关系,即在什么样的语境中,采用何种语法结构来表达特定的意义才合适,这是有关语法结构的合适性问题。
学习英语最后要达到的目的:英语学习者要能够准确地、有意义地、恰当地去运用英语语言结构。才能够真正灵活使用语法规则,并进而在思维高度上来使用英语。
说明形式与意义的关系案例:
- I have been coming to Beijing for fourteen years.
可能被误认为的理解:
- 我来北京有14年了。
- 我到北京一路上走了14年
即使每个单词都认识,并且都知道语法结构have been coming是“现在完成进行时态”,尽管如 此,但依然不知道这句话真正所要表达的意义。 正确的理解是:在过去这14年当中,我常常来北京。
由此可见,知道语法结构的形式并不一定就懂得语法结构的意义。其实,这里的have been coming在英文里表示的是一个重复的活 动,具体来说:用短暂动词(如come)的完成进行时(如have been coming)来表示到目前为止的一段时间内重复发生的动作。
- I have been coming to Beijing fourteen times.
说话人是想表达“我来北京有十四次了”这样的意思。这样对吗?这也不对。为什么?因为现在完成进行时态在表示重复活动时, 不能说明具体的次数,比如这里的“十四次”。这就属于知道have been coming形式(现在完成进行时态)和意义(表示重复活动),但并没有真正掌握其用法,即不知道如何恰当地使用完成进行时态来表达重复意义。由此可见,知道语法结构的正确构造形式以及所能表达的意义,也并不一定就保证能够正确使用。
传统教学中,基本都只是强调某种句子的结构形式,然后告诉学生根据句子形式构造出正确的句子,重点掌握句子构造的形式,而很少把例句中的真正意义和所使用的语境交待 给学生,因而学生对这些句子不知道该如何恰当地使用。致使学生学习到的都是一些死句子而不能交流。
学习英语应该从实际应用出发。认识到语法不单是一个形式(句法 学)问题,还包括在合适的语言环境(语用学)来表达某种意义(语义 学)。因而在举例讲解某个语法结构时,不仅读者要学会如何在形式上达到准确性,同时也要做到恰当地运用该语法结构,把握其意义。
语境
一个句子的用法(什么时候使用说一句话),取决于你要表达的意思,意思又因为不同的语境而有所差异,而要表达意思则由不同词性和形式的单词按照一定规律组成。
在真实的语言交际过程中, 任何一个句子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有一个赖以生存的语境。甚至有时 候,语境决定了一个句子真正要表达的意思。
比如下面这个对白发生在一位父亲与自己女儿的男朋友之间:
Father: Do you drink?
Young Man: No, thanks, I'm cool.
Father: I'm not offering; I'm asking IF you drink. Do you think I'd offer alcohol to teenage drivers taking my daughter out?
这位父亲问他女儿的男朋友(其正准备开车带他女儿出门):Do you drink? 他真正的意思是问这个年轻男子是否有饮酒的习惯,即是在 询问情况,而不是问他现在想不想喝酒,即不是在提议。这就是语境对于句子意思的重要影响。
去分析、解释为什么英语本族语者要“这样”说(what native speakers of English actually do say and why)
英语和汉语思维
例句:我已经结婚了。句子用英语如何表达?
“我已经结婚了”为什么不是:I have married; I have been married; I got married; I married; I had married,而是I am married.
去年结婚的。:I got married last year.
到现在结婚有一年多了。:I've been married for over a year
简单比较一下,读者看到,汉语中的“结婚”一词,用英文表达却有 am married、got married以及have been married这样的区分。
*而这样形式上的区分背后反映了英汉语言的一个重大思维差异:英文中有“动作 (action)”与“状态(state)”的区分,以及时态方面的问题,而这些话语特点在汉语思维中都 是“盲点”,是天然缺失的。*这就造成这样的窘境: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 把“I am married. I got married last year. I've been married for over a year.”译成地道的中文,但反过来由中文却无法译成地道的英文,即能读懂英语句子,但在真正交际中不一定能准确地说出这样的句子,这就 说明“读懂≠会用”。
更严重的是,因为不懂英文思维特点,有时甚至都 读不懂句子,而造成误解句义。比如下面这句:
He is interesting to listen to
是要表达什么意思呢?一定有读者这么理解: 他对听别人讲话很感兴趣。 这么理解就错了。其实这句话意思是: 听他讲话很有趣。 不能正确理解这个句子的一个根本原因是没有真正理解这个句子的 如下“深层结构”:
It is interesting to listen to him.
也就是说,在表层结构上,he是做句子的主语(He is...),但在深 层结构上,he是作listen to的逻辑宾语(...listen to him)。这里不定式to listen to的逻辑主语是泛指大众,在句中没有明确给出,而只是隐含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