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狗项目披露:三门峡市天鹅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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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米狗项目披露:三门峡市天鹅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11月21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

项目方 三门峡市天鹅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8年9月29日 , 注册资金 30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河南,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电力供应;电力购销及电力贸易;配售电系统的开发;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电网相关的配售电业务;规划、建设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电力经营和电力供应的科学研究、技术监督、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综合节能和用电策划;高低压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从事综合能源供应,提供节能服务;新能源及技术开发、转让及服务;规划、建设运营分布式能源项目。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3836.600000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591.300000 , 利润总额(万元):13.000000 , 负债总额(万元):298.800000 , 所有者权益(万元):23537.700000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三门峡市天鹅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3,047 万元 , 拟转让比例:2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 至 2022年12月01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河南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737 个, 历史完成量为 373 个, 完成金额 253.04 亿元 , 完成率 51%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391 个, 历史完成量 586 个, 完成金额 1,356.5 亿元 , 完成率 42% 。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后,原标的企业所有资产、负债及签订的全部法律文书所载相关义务,仍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拥有、承担或履行。

2、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工商登记变更之日的损益由股权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3、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由于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标的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补足差额。

(1)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未按时支付应付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

(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的组织下进行报价(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进行报价),交易双方按照意向受让方的最终报价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6、义煤集团对标的企业的认缴出资为6000万元,义煤集团实缴出资3000万元,占20%股权。受让方已充分知晓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出资未缴足事项,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剩余未实缴部分所对应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中原产权交易公司报名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认可《三门峡市天鹅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的转让方案》相关内容。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不良记录(意向受让方应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书面信用报告)和失信行为(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报告),以前及目前未被公司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