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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一种由已有的类创建新类的机制。利用继承,我们可以先创建一个共有属性的一般类,根据该一般类再创建具有特殊属性的新类,新类继承一般类的状态和行为,并根据需要增加它自己的新的状态和行为。由继承而得到的类称为子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超类)。
Java不支持多重继承(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一对多的关系(树形结构)
声明子类
使用关键字extends来定义一个类的子类,格式如下: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 … } 例如: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ople { … } 说明:把Student类定义为People类的子类、People类是Student类的父类
类的树形结构
Java的类按继承关系形成树形结构这个树形结构中,根节点是Object类(Object是java.lang包中的类),即Object是所有类的祖先类。
除了Object类,每个类都有且仅有一个父类,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或零个子类。如果一个类(除了Object类)的声明中没有使用extends关键字,这个类被系统默认为是Object的子类,即类声明“class A”与“class A extends Object”是等同的。
类可以有两种重要的成员:成员变量和方法。子类的成员中有一部分是子类自己声明定义的,另一部分是从它的父类继承的。
所谓子类继承父类的成员变量就是把继承来的变量作为自己的一个成员变量,就好象它们是在子类中直接声明一样,可以被子类中自己定义的任何实例方法操作。
所谓子类继承父类的方法就是把继承来的方法作为子类中的一个方法,就好象它们是在子类中直接定义了一样,可以被子类中自己定义的任何实例方法调用。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包中的继承性
如果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自然地继承了其父类中不是private的成员变量作为自己的成员变量,并且也自然地继承了父类中不是private的方法作为自己的方法,继承的成员变量或方法的访问权限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