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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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

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过渡的时间定为5年。从2003年至2008年2月27日。

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

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是否担任工程项目经理由企业自主决定。

在全面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仍然要坚持落实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定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

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

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材料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

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约定的天数。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项目经理按合同预定组织工程施工

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

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通知中应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

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授权其下属履职的

下属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在7天内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任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2. 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3. 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的各系条款
  4. 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注,积极推广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1. 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2. 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托签署有关合同。
  3. 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4. 选择施工队伍
  5. 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6. 企业法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项目经理的任务包括:行政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方面。

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务是:

  1. 施工安全管理
  2. 施工成本控制
  3. 施工进度控制
  4. 施工质量控制
  5. 施工合同管理
  6. 施工信息管理
  7. 工程组织与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