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热门股权项目:四川泸天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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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米热门股权项目:四川泸天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10月20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

项目方 四川泸天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6年4月26日 , 注册资金 5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四川,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许可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水资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再生资源回收。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2549.15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7245.03 , 利润总额(万元):402.01 , 负债总额(万元):14113.99 , 所有者权益(万元):8435.16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四川泸天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843.25 万元 , 拟转让比例:15%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9月15日 至 2022年10月31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四川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227 个, 历史完成量为 609 个, 完成金额 539.34 亿元 , 完成率 50%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90 个, 历史完成量 174 个, 完成金额 123.14 亿元 , 完成率 45% 。

其他披露内容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 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构筑物相关产权证尚未办理,被评估单位承诺申报的构筑物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且不涉及任何账外负债。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构筑物,按照图纸、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面积申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实际清查面积可能与未来办证面积存在差异,并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所涉及的未来办证费用此次评估未予考虑。

(二) 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无。

(三) 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中115,862.09元系诉讼冻结款,使用受限。本次评估未考虑诉讼款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特此说明。

(四) 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利用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2]第0145-005号)。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五)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被评估单位另外获得1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权利限制 1 四川泸天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种污染地土壤重建结构 实用新型 ZL 2021 2 1775128.7 2022-02-01 无 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进行的实地勘查,仅为一般性的勘查,未进行专业性的技术测试,也未能对实物资产相关的隐蔽工程部分进行勘查。

(七) 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1、租赁事项 序号 承租/出租 租赁方式 承租方/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名称 起租日期 到期日 租金(月租金/万元) 1 四川泸天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月租 四川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 现代越野车 2020年11月6日 四川泸天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终止为止

2 除上述事项外,泸天化环保公司承诺申报资产不存在对外贷款担保、资产抵押及质押、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也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八)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无。

(九) 本次评估中无法核查验证的事项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无。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本报告评估结论以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为前提。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有关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做特殊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从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2、 评估报告不能视为是对本次评估中存货、房屋、机器设备质量的相关保证。

3、 评估过程中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4、 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我们不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承担责任。 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充分考虑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

二、重大债权债务:无

三、职工安置事项:不涉及员工安置

四、其它披露事项

1、期间损益:标的从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的股权后,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受让方尽职调查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

(2)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权利,法律后果由其承担;意向受让人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

6、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经纪代理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均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7、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文件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转让方予以协助;转让方、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8、其他情况详细见股权转让协议等。

9、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10、特别说明:基准日后,标的公司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按照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以1.124元/股的价格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增资,增资总金额421.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75万元,新增资本公积46.5万元,总股本由4625万股变更为5000万股。

11、受让成功后,受让方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扣除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西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