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狗热门股权:上海长江智慧采日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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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米狗热门股权:上海长江智慧采日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10月13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项目方 上海长江智慧采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9年5月5日 , 注册资金 2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上海,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从事新能源技术、电力技术、储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安装,电力工程,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产品设计,充电桩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充电站运营服务,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34.507870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0.527549 , 利润总额(万元):-16.056438 , 负债总额(万元):7.301464 , 所有者权益(万元):227.206406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上海长江智慧采日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182.24 万元 , 拟转让比例:8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8月23日 至 2022年10月14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上海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727 个, 历史完成量为 909 个, 完成金额 1,701.97 亿元 , 完成率 53%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2937 个, 历史完成量 1597 个, 完成金额 479.34 亿元 , 完成率 54% 。

其他披露内容:

1、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原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标的企业原股东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受让。

2、根据标的企业章程及《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止项目挂牌之日,各股东出资均未到位,其中转让方认缴1600万元注册资本,已实缴200.80万元。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受让该标的后,须按标的企业章程履行实缴义务。

3、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武汉中信联合评报字[2022]SC第042204号)及审计报告中德秦专字[2022]第0002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

(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8、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9、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