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设计原则
一个对象应该只包含单一的职责,并且该职责应该被完整的封装在一个类中。
开闭原则
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里氏替换原则
所有的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简单的说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子类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入参数)要比父类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方法时(重写/重载或者实现抽象方法),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出/返回值)要比父类的更严格或和父类一样。
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依赖于底层模块,它们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依赖于它不需要的接口。
合成复用原则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通过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迪米特原则
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局限于那些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