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项目:四川师大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7097%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9月22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项目方 四川师大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4年7月2日 , 注册资金 103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四川,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蚯蚓批发;肥料销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技术研究;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施工;水果、蔬菜、预包装兼散装食品批发零售。。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463.21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2.75 , 利润总额(万元):-10.97 , 负债总额(万元):179.2 , 所有者权益(万元):284.01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四川师大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7097%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40 万元 , 拟转让比例:25.7097%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7月26日 至 2022年10月09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四川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197 个, 历史完成量为 598 个, 完成金额 537.04 亿元 , 完成率 50%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2844 个, 历史完成量 1557 个, 完成金额 436.9 亿元 , 完成率 55% 。
其他披露内容:
一、评估报告(川衡立泰资评字〔202206〕第110号)第特别事项说明中(一)其后事项:“一种对污泥进行调理的双螺杆搅拌装置”、“一种用于实验室的污泥挤压脱水装置”2项实用新型专利,截至评估基准日专利申请已受理,尚未授权且未取得专利证书。上述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6月10日,并于2022年6月取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本次评估未将该项资产纳入评估范围。
二、 本次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不公开,可在西南联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 本次转让不涉及金融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五、其它披露事项
(一)四川师大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三)四川师大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四)截止2022 年7月,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及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时间 秦丹 341.03 33.1097 % 341.03 2025.12.31 四川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64.81 25.7097% 170.00 2025.12.31 胡佩 95.89 15.7602% 86.81 2025.12.31 周立祥 41.30 10.00% 0.00 2025.12.31 刘弢 162.33 9.3097% 139.08 2025.12.31 刘德辉 21.64 4.0097% 16.08 2025.12.31 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3.00 2.1010% 103.00 2025.12.31 合 计 1,030.00 100.00 856.00 2025.12.31
(五)截止评估基准日,四川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四川师大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7097% 股权(认缴出资额为264.81 万元,其中已实缴170万元,未缴94.81万元,出资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需按约定的出资时间履行出资义务。若因受让方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若因此事导致转让方向标的企业、股东或公司债权人等承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转让方有权据实向受让方追偿。
(六)本次最终过户股权比例以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四川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264.81万元人民币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比例为准。
(七)关于四川师大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按照市场监管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四川师范大学的相关要求,在四川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得再冠名“四川师大”字样,受让方需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对“四川师大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进行变更。
(八)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九)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十)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十一)其他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转受双方服务费和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以及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