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项目披露:武汉航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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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项目披露:武汉航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该项目由 北京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9月13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项目方 武汉航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21年3月17日 , 注册资金 10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湖北,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3206.70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370.62 , 利润总额(万元):-236.71 , 负债总额(万元):443.40 , 所有者权益(万元):2763.29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武汉航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1,460.2 万元 , 拟转让比例:49%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9月14日 至 2022年10月14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湖北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947 个, 历史完成量为 496 个, 完成金额 506.38 亿元 , 完成率 52%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2823 个, 历史完成量 1553 个, 完成金额 436.83 亿元 , 完成率 55% 。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转让方已实缴1470万元,未实缴的部分由受让方按照公司章程约定期限缴足。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人民币4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发布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所交纳的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标的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本方需在产权转让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标的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由转让方和本方各自承担;如因本方原因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方须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100%给转让方作为赔偿,同时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产权,另行处置。

(5)本方提交受让申请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已详细阅读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所有历史遗留问题均由本方与标的企业继续处理,转让方不再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