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律师(曾经)。
让我这个有法律职业经验的非专业程序员回答一下在这个合同中明显的三处法律陷阱:
1.借钱上学。
借钱付钱是妥妥的阴招。举个栗子,你如果去赌博,然后把所有的钱都输光了,想继续赌就需要钱。这时候有两种方案:1)向赌桌上的庄家借钱 2)向旁边没有参加赌博的放贷人借钱。你的选择也只有2,因为方案1他们肯定不会借给你,即使庄家和放贷人是一伙的。因为《民法典》规定,违法行为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况1是因为违法的赌博行为产生的,借款完全可赖账而无效。同理2,因为这是除了赌博之外产生的行为,所以无论这帮赌鬼有没有被抓,都会让借给你钱的行为完全合法。带入到这个情况来,即使他的培训班因为非法、胁迫、欺诈等情况被取缔、关停了,他也可以执行他对你借贷的权力把钱给你要回来。否则他被抓了要还钱的。
2.不管怎么样都不退费。
这个明显是违法合同法,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妥妥的排除学院权力,鉴定为沙壁。
3.付钱不能找别人借钱。
合同是只能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束,最开始不能借别人的钱来付钱是对你其他的权力进行了排除,妥妥的违法,是无效的条款。鉴定为: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