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热门项目:湖北环湖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7471.75万元债权转让;该项目由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发布,于2022年8月25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项目方 湖北环湖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5年5月11日 , 注册资金 1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湖北,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新型建筑材料及建筑工艺的研发、咨询和技术服务;对旅游业、现代农业、体育健身、商贸业进行投资。***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28222.883200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000000 , 利润总额(万元):-36.964100 , 负债总额(万元):27471.752200 , 所有者权益(万元):751.131000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湖北环湖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7471.75万元债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6.657012 亿元 , 拟转让比例:10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7月11日 至 2022年08月26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湖北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937 个, 历史完成量为 495 个, 完成金额 505.8 亿元 , 完成率 53%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房地产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175 个, 历史完成量 1417 个, 完成金额 3,533.73 亿元 , 完成率 45% 。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100%股权及转让方对
标的企业债权组成,其中股权挂牌价格为39,098.36万元,债权为27,471.75万元,共计66,570.12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证(湖北)资评报字[2021]第0013号)显示: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对转让方债务为27,471.75万元。转让方提出:上述标的企业对转让方债务按转让方综合融资成本年利息率6%计息,计息时间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受让方实际结清全部债务款为止,须由受让方在支付交易款同时将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评估报告(中证(湖北)资评报字[2021]第0013号)显示: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的三宗土地使用权,《规划设计要点》于评估基准日已失效。
4、截止目前上述三宗土地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设计规划要点》及地块用地绿线图等。三宗土地未进行开发,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5、本项目资产分布情况及更多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链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9,00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确定并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详见“与转让项目其他条件”链接),须在报名登记时对《产权交易合同》予以盖章确认,并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自行或由转让方将受让方名称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最终交易价格在合同上补全,经转让方加盖印章后合同即生效。
3、本项目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①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②采取分期付款的,受让方支付的首付款不得低于29,000.00万元,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剩余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担保方式包括银行等额保函、AAA评级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函、转让标的股权变更后受让方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转让方并提供其他足额有效资产权利进行担保)与受让方实际控制单位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全部价款及利息。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证(湖北)资评报字[2021]第0013号)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的企业审计报告(勤信鄂专字[2021]第002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5、转让方提出:(1)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或首付款)及全部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或首付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于全部交易价款(或首付款)及利息支付完毕之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3)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手续中所涉及到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并对周边房地产市场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对房地产政策调整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保证金事项: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