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刑法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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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前言

以有限的生命追逐无尽的知识,殆已

  • 故事1.芝诺悖论:运动员跑不过乌龟
  • 故事2.惠施:一尺之棰, 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 故事3.当所学知识越学越细,知识日学一半,万世不竭

因此目标不是成为刑法学者,需要有一个抓大放小的心态。掌握最值得掌握的知识,无需无限的细分。

有良知的法律技术主义者

法律永远要倾听民众的声音,虽然要超越民众的偏见,所以在学习法律过程中一定要有常识。

刑法考试中,尤其是那种出罪的题目,从纯粹的技术主义角度似乎会得出有罪的结论,但是根据我们朴素的道德情感,明显是一个无罪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根据朴素的道德情感去得出无罪的结论。

举个例子:
一个农民兄弟到信用社去借钱,一张身份证只能借5w,但是他要借20w,信用社主任跟他说,可以再去借几个身份证,因此这个农民工去借了三个身份证,一共借了20w,请问这个农民兄弟构不构成犯罪?

凭借最朴素的情感,你觉得在这个案件中哪个人更坏一点?
当然是信用社主任更坏一点,不可能出现信用社主任不构成犯罪,而农民工构成犯罪的情况,这是违背天理和人性的。
如果通过法律技术主义推导出这种结论,那这是一个没有良知的法律技术主义者,是很可怕的。

总结

四个重点:基础知识、理论深度、建立体系、一点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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