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狗项目解读|合肥力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股权转让,该项目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于2022年5月7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项目方 合肥力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1985年4月26日 , 注册资金 40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安徽,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输、变电工程设计;电力工程安装;电力设备维修、测试;配电产品修理、维护;物业服务;汽车租赁;通讯设备维护与租赁;能源项目投资;电能销售;能效技术服务;智能电网及能源互联网技术开发;电力设备的销售、租赁及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销售、维护、租赁及运营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开发、销售、系统维护;网络工程施工维护;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项目开发、设计;光伏应用产品研发、销售。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13199.427564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13605.366716 , 利润总额(万元):381.598427 , 负债总额(万元):8817.926783 , 所有者权益(万元):4381.500781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合肥力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309.56 万元 , 拟转让比例:7%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5月06日 至 2022年06月01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安徽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418 个, 历史完成量为 432 个, 完成金额 325.84 亿元 , 完成率 30%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4921 个, 历史完成量 1211 个, 完成金额 2,758.71 亿元 , 完成率 25%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在公告挂牌期间按公告规定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申请登记。若形成竞价,原股东须通过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在公告挂牌期间未按公告规定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和放弃受让。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权证变更登记流程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3、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批准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完成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合同解除后即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5、标的企业相关情况参见《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拟转让合肥力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股东权益价值项目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皖正一评报字[2022]第22018号)、《合肥力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报表审计报告》(皖安财审[2021]020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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