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狗项目解读|绵阳铭宇电子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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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米狗项目解读|绵阳铭宇电子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该项目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于2022年5月6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项目方 绵阳铭宇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1年6月28日 , 注册资金 50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四川,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工业控制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无人飞行器系统及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环保及节能设备、汽车配件、文化办公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线电缆生产与销售,机械加工,土木工程建设,道路养护材料、交通安全设施、建筑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会议服务,交通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勘察服务及工程管理服务,从事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347.33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202.81 , 利润总额(万元):-12.67 , 负债总额(万元):84.58 , 所有者权益(万元):262.75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绵阳铭宇电子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23.851 万元 , 拟转让比例:10%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05月06日 至 2022年06月01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四川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4591 个, 历史完成量为 1165 个, 完成金额 979.06 亿元 , 完成率 25%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制造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2745 个, 历史完成量 3519 个, 完成金额 2,813.49 亿元 , 完成率 28% 。

更多该项目信息收录在塔米狗官网,点击查看更多。

转让方承诺 ;

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他披露内容:

一、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2、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3、本次股权转让,原股东叶伟、刘学峰、何东明保留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时间内向西南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原股东行权采用过程行权方式。

4、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5、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二、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本次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结论是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请在引用评估报告结论作为控股权或少数股权参考时,需在评估结论基础上考虑可能存在的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的影响。在不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的影响假设下,根据2012年“股权赠与协议书”及2016年“股权赠与协议的补充材料”,绵阳铭宇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总额不高于1000万元的情况下,绵阳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绵阳铭宇电子有限公司股份份额保持为10%不变,评估基准日绵阳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绵阳铭宇电子有限公司10%的股权评估值为23. 851万元,即(评估净资产×实收股权比例238.51 × 10%=23.851万),股权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比例(%) 实收资本(万元) 比例(%) 叶伟 270 54% 270 67.78% 刘学峰 90 18% 67.1 15.6% 何东明 90 18% 43 10% 绵阳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50 10% 50 11.62% 合计 500 100% 430.1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