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狗项目解读|四川丝绸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2621%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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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米狗项目解读|四川丝绸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2621%股份转让,该项目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于2022年4月27日被塔米狗平台收录。项目方 四川丝绸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2年8月14日 , 注册资金 1950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四川,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批发、零售:丝绢及制品,工艺美术品,日杂,针、纺织品,羽绒棉麻及制品,五金,交电,化工,建材,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百货,家具;技术咨询服务;仓储;物业管理;市场管理与服务。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4139.83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565.2 , 利润总额(万元):-315.74 , 负债总额(万元):332.19 , 所有者权益(万元):3807.63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四川丝绸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2621%股份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228.19 万元 , 拟转让比例:2.2621%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 至 2022年04月29日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四川 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4567 个, 历史完成量为 1163 个, 完成金额 979.01 亿元 , 完成率 25%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 批发和零售业 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5738 个, 历史完成量 1414 个, 完成金额 637.42 亿元 , 完成率 25% 。

转让方承诺 :

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他披露内容 :

一、重大事项披露: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川标准资评报字〔2021〕第A040号和审计报告川义审字(2021)005号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青松林海未纳入评估范围。 南充市高坪区青松乡八村二社青松林海房地产1处,房产面积1195.52㎡,无产权证,经营度假村,南充高坪机场修建后,该度假村经营受到影响,至评估基准日己闲置多年,房屋已全部闲置,门窗、内部装饰、水电气等均已毁损。占地9.065亩,土地为租用,租赁到期日: 2040年3月22日。从2019年开始,已停止支付土地租金,2020 年3月12日,南充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四川丝绸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自接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696.90㎡集体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1696.90㎡按25元/㎡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44,220.50元。截止评估基准日,青松林海建房屋建筑物未进行下账处理,该罚款尚未缴纳。

(二)预计负债评估说明。

1.预计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6,287,600.00元。四川丝绸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原土地性质为划拨,于2004年7月变为出让,根据南充市国土资源局2004年7月8日出具的(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改变集散地方式的通知》000号)应补交土地出让金628.76万元和有关税费。

2.罚款: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转让方罚款人民币:4.24225万元,至评估基准日,该罚款尚未缴纳,也未进行账务处理。

3.土地租金。2019年12月2日,南充市高坪区青莲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向贵单位出具《四川省行政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要求支付2019年土地和林地租金10,255.00元,至评估基准日,该土地和林地租金尚未支付,也未进行账务处理。

4.预计担保事项产生的或有负债1320万元。 1998年11月四川丝绸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为四川省南充达亨有限公司担保贷款1500万元,四川省南充达亨有限公司已破产,且未履行还款义务。国家开发银行于2002年4月向北京第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丝绸大世界,并对丝绸大世界一楼正厅3351.70㎡的主要经营场地进行了查封。2005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已被查封的丝绸大世界3351.70㎡场地产权划归国家开发银行,用于抵偿因达亨贷款担保官司连责赔偿债务220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于2006年4月,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2007年10月,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四川嘉士利拍卖公司对该资产在成都进行公开拍卖,以830万元成交。截止到2020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向被评估单位追偿的名义债务本息已达到5400多万元。经被评估单位多方争取和努力,2019年6月,国开行同意将对该债务作为不良资产剥离处理,于2020年12月进行债权转让给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由股东单位推荐的企业与该资产公司达成协议,并由该企业全额交纳了相关费用。被评估单位与对方单位多次协商和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讨论意见,估计以1320万元化解此债务。目前,担保事项产生的或有负债1320万元已全部了结。

(三)土地出让金不确定性的说明: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历时16.5年多,南充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应补交土地出让金628.76万元和有关税费未缴纳,是否按原金额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具有不确定性。评估未见土地出让合同,是否要纳税滞纳金也无相关文件约定。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期间损益: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相关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及交易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

3.风险提示: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以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查阅本次产权交易相关文件和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一旦提交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标的的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公司完整的尽职调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之内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股东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中原股东均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采用半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价结束后,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应在产权交易合同规定的签署期内提交书面协议,以确定各自受让比例;若未提交书面协议,按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受让比例,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原股东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原股东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共同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其它: 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意向投资方可以线下书面申请查阅,查阅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丝绸大厦2楼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联系人: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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