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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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网景公司发布了Navigator浏览器0.9版。这个版本的浏览器比较成熟,使用的人也比较多,但是这个版本的浏览器只能用来浏览,不能进行互动,所以这个时候网景就需要一个脚本语言可以使得浏览器与网页互动。

1995年,Sum公司正式推出了Java语言。同年网景决定做出一种和Java足够相似并且比Java简单的语言。Brendan Eich应公司安排用了十天时间写出了名为Mocha的语言,后第二个版本更名为LiveScript,最终决定命名为JavaScript

所以,Javascript语言实际上是两种语言风格的混合产物----(简化的)函数式编程+(简化的)面向对象编程。

1995年,微软推出IE浏览器,创建了JScript。与网景开始了浏览器大战,至此JavaScript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

1996年,网景正式向EMCA提交语言标准。

1997年,EMCA以JavaScript为基础制定了EMCAScript标准规范。

JS由于设计过于仓促存在十个缺陷:

  1. 不适合开发大的程序

  2. 提供的标准函数库非常小

  3. null和undefined定义不同但容易混淆,编程实践中null几乎不会使用

  4. 自动插入行尾分号而导致一些很难发现的错误

  5. +号运算符加剧了运算的复杂性

  6. NaN是一种数字,表示超出了解释器的极限。不利于简化程序

  7. 不利于区分数组和对象

  8. ==用来判断两个值是否相等,得到的效果不够直接,不如===

  9. 全局变量难以控制

  10. Javascript有三种基本数据类型:字符串、数字和布尔值。与基本数据类型对应的对象类型,作用很小,造成的混淆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