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生类中,重写 (override) 继承自基类成员函数的实现 (implementation) 时,要满足如下条件: 一虚:基类中,成员函数声明为虚拟的 (virtual) 二容:基类和派生类中,成员函数的返回类型和异常规格 (exception specification) 必须兼容 四同:基类和派生类中,成员函数名、形参类型、常量属性 (constness) 和 引用限定符 (reference qualifier) 必须完全相同 如此多的限制条件,导致了虚函数重写如上述代码,极容易因为一个不小心而出错 C++11 中的 override 关键字,可以显式的在派生类中声明,哪些成员函数需要被重写,如果没被重写,则编译器会报错。 ———————————————— 版权声明:本文为CSDN博主「老樊Lu码」的原创文章,遵循CC 4.0 BY-SA版权协议,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blog.csdn.net/fanyun_0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