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亿中国人 男比女多34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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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2]为1443497378人,其中:

  •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411778724人;
  •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3]为7474200人;
  •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683218人;
  • 台湾地区人口[5]为23561236人。

人口增长

全国人口[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39724852人相比,增加72053872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 历次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地区人口

31个省份中,人口超过1亿人的省份有2个,在5000万人至1亿人之间的省份有9个,在1000万人至5000万人之间的省份有17个,少于1000万人的省份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省份合计人口占全国人口[3]比重为35.09%。

分区域[4]看,东部地区人口为563717119人,占39.93%;中部地区人口为364694362人,占25.83%;西部地区人口为382852295人,占27.12%;东北地区人口为98514948人,占6.98%。

各地区人口

二、性别构成情况

全国人口性别构成

全国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723339956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38768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持平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31个省份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省份有2个,在100至105之间的省份有17个,在105至110之间的省份有9个,在110以上的省份有3个。

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三、年龄构成情况

全国人口年龄构成

全国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53383938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76020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18766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35280人,占13.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3个百分点。

全国人口年龄构成

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31个省份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省份有13个,在60%—65%之间的省份有15个,在60%以下的省份有3个。 除西藏外,其他30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2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四、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国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07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30052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71634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965882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032人上升为1508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788人下降为3450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779人下降为24767人。

各地区每10万人中拥有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国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

31个省份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省份有13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省份有14个,在9年以下的省份有4个。

各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

文盲人口

全国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77502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906373人,文盲率[4]由4.08%下降为2.67%,下降1.41个百分点

五、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

城乡人口

全国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1162人,占63.89%(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87562人,占36.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15856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198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流动人口

全国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为49276250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7]人口为116945747人,流动人口为375816759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3715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5097960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31376431人,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76986324人,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加154390107人,增长69.73%。

六、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主要数据

人口数

  居住在31个省份并接受普查登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37138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55732人、台湾地区居民157886人,外籍人员845697人,合计1430695人。

性别构成

  上述人员[2]中,男性736286人,女性694409人。

  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男性为202296人,女性为169084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男性为29067人,女性为26665人。台湾地区居民,男性为102897人,女性为54989人。外籍人员,男性为402026人,女性为443671人。

居住时间

  上述人员中,居住时间三个月以下的40659人;居住时间三个月至半年的56342人;居住时间半年至一年的166884人;居住时间一年至两年的248174人;居住时间两年至五年的314954人;居住时间五年以上的603682人。

来内地(大陆)或来华目的

  上述人员中,以商务为目的77008人;以就业为目的444336人;以学习为目的219761人;以定居为目的419517人;以探亲为目的74735人;其他目的195338人。

地区分布

  上述人员按居住地分,人数排在前十位的省份是:广东418509人,云南379281人,上海163954人,福建106248人,北京62812人,江苏58201人,浙江46189人,广西26043人,山东21829人,辽宁20562人。居住在其他省份的1270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