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国家级研究所, 有一条明文规定:如果夫妻都在所内工作的双职工,内部分房时会优先考虑。因此年轻人结婚时多考虑是否本所内职工,美其名曰:自产自销。不过他们可能在这个时候没有注意另外一条规定:如果双职工有一个离开所内另谋职业,则另一个也必须离开所内的工作,并退出所分得房子。因此在所内常常看到4、50岁的双职工们因为要离开所内,但又不愿退房或另一半离开所内,而选择了离婚,当然就是著名的假离婚了,反正还在一起生活。有没有借此真离的,我也不清楚。
领导们也常常给那些双职工一个表演的舞台,任凭他们在所内表演,并每每说起都是:XXX要离婚,在所内呆不下去了,所以只好辞职了。
呵呵,怪不怪看看大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