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程序开发中,设计孤立的类比较容易,设计相互关联的类却比较难,这其中会涉及到两个概念,一个是继承(Inheritance),一个是组合。因为二者有一定的相似性,往往令程序员混淆不清。类的组合和继承一样,是软件重用的重要方式。组合和继承都是有效地利用已有类的资源。但二者的概念和用法不同。
一、如果类A 和类B 毫不相关,不可以为了使B 的功能更多些而让B 继承A 的功能。
不要觉得“不吃白不吃”,让一个好端端的健壮青年无缘无故地吃人参补身体。
二、如果类B 有必要使用A 的功能,则要分两种情况考虑:
(1)若在逻辑上B 是A 的“一种”(a kind of ),则允许B 继承A 的功能。如男人(Man)是人(Human)的一种,男孩(Boy)是男人的一种。那么类Man 可以从类Human 派生,类Boy 可以从类Man 派生。示例程序如下:
(2)若在逻辑上A 是B 的“一部分”(a part of),则不允许B 继承A 的功能,而是要用A和其它东西组合出B。例如眼(Eye)、鼻(Nose)、口(Mouth)、耳(Ear)是头(Head)的一部分,所以类Head 应该由类Eye、Nose、Mouth、Ear 组合而成,不是派生而成。示例程序如下:
上述程序十分简短并且运行正确,但是这种设计却是错误的。这就开头所说的很多程序员经不起“继承”的诱惑而犯下设计错误。
附:
何为组合:
比如有两个类A、B,C类由A.B继承而来,
下面就是组合模式,有点像零件的拼装
class A
{
//...
};
class B
{
//...
};
class C
{
A a;
B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