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的层次
1.我国标准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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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划分为4个层次: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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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国外标准,如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TU(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
2.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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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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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代号为:
- GB: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18582-2001
- GB/T: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 30200-2013
- GB/Z:指导性国家标准 GB/Z 19579-2012
- GSB:国家实物标准 GSB G51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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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之相抵触。国家标准是四级标准体系中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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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标准:
- 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标准
- BS:英国国家标准
- JIS:日本工业标准
3.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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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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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发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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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当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该行业标准应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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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中华人民共和国军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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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行业标准在行业代号后加/T,如:JB/T,为机械行业推荐性标准,不加T为强制性标准
4.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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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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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有:
- 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
- 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种子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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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发布,地方标准以DB开头
- 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不得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抵触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地方标准也分强制性与推荐性
5.企业标准
- 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 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不得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企业标准以Q开头
- 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向政府备案
二、标准的有效期
-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由于各国情况不同,标准有效期也不同
- 以ISO标准为例,该标准每5年复审一次,平均标龄4.92年。我国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标准实施5年内要进行复审,即国家标准有效期5年
三、软件开发规范与文档标准
- 与文档有关的标准:
- 软件文档管理指南GB/T 16680-1996
-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 8567-1988
-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T 9385-1988
1.GB/T 1668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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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680-1996软件文档管理指南》标准为对软件或基于软件的产品的开发负有职责的管理者提供软件文档的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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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的目的在于协调管理者在他们的机构中产生有效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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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文档可归入三种类别:
- 开发文档(描述开发过程本身)
- 产品文档(描述开发过程的产物)
- 管理文档(记录项目管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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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的等级
- 最低限度文档(1级文档):适合开发工作量低于一个人月的开发者自用程序。该文档应包含程序清单、开发记录、测试数据和程序简介
- 内部文档(2级文档):可用于精心研究后被认为似乎没有与其他用户共享资源的专用程序。除1级文档提供的信息外,2级文档还包括程序清单内足够的注释以帮助用户安装和使用程序
- 工作文档(3级文档):适用于由同一单位内若干人联合开发的程序,或可被其他单位使用的程序
- 正式文档(4级文档):适合那些要正式发行供普遍使用的软件产品。4级文档应遵守GB/T 8567-2006的相关规定
2.GB/T 8567-2006
- GB/T 8567-200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主要对软件的开发过程和管理过程应编制的主要文档及其编制的内容、格式规定了基本要求
- 该标准规定了文档编制要求,包括软件生存周期与各种文档的编制要求,含可行性与计划研究、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运行与维护共6个阶段的要求,在文档编制中应考虑的各种因素。
3.GB/T 9385-1988
- 《GB/T 9385-1988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详细描述了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SRS)应该包含的内容及编写格式
- 该指南为软件需求实践提供了一个规范化的方法,不提倡把软件需求说明划分成等级,避免把它定义成更小的需求子集